法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前准备
(一)复试所用平台
1. 首选平台及使用方法
复试首选适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端登录网址为http//bm.***.cn/ycms/stu/,复试考生须通过网上注册、登录,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复试前的准备工作。考生需准备两个设备同时登陆系统,主机位可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网页端或客户端登陆,二机位须安装学信网App,使用时扫码加入。安装学信网App时请允许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正常进行实人验证。
2. 备选平台及使用方法
在主平台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选平台使用腾讯会议。请提前在移动设备上安装腾讯会议App。成功下载软件后,使用微信登录,然后打开已经登录好的腾讯会议,选择界面上的“加入会议”。输入考务工作人员下发的会议号,在“您的姓名”栏中输入“复试序号+复试专业”,不允许输入真实姓名。安装时请允许App 开启麦克风、扬声器、摄像头等权限,以保证可以正常进行实人验证。
(二)复试软件、硬件及网络的准备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系统在线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 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 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
头、麦克风功能)。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 ad 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
2. 需保证网络畅通,至少有WIFI、有线宽带网、4G 网络等两种网络条件。
3. 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4. 需保证电子设备存储空间充足,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复试期间务必关闭手机自动锁屏功能、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三)系统测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定于5 月9 日对学生进行第一次系统测试并根据反馈的问题及时解决,在考试正式开始前酌情安排第二次测试。
(四)交费及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应在5 月13 日前完成网上交费和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未交费或未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内容
(1) 研究生初试准考证扫描件电子版;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3) 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4) 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版;
(5) 毕业证(往届考生必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6) 学位证(往届考生必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7) 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 扫描件电子版;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电子版;同等学力考试提供专科成绩单扫描件电子版,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8) 复试资格审查表电子版;
(9) 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10) 其他材料电子版。
2.以上材料考生须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考生一经录取, 须在正式开学后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已被复查、复验。对于考生确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例如学生证、成绩单等),考生须在复试前做出明确说明并提交延期审查申请书,经学院备案后在正式开学后三日内补交。开学后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交费及体检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为180 元/生,远程复试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进行交费,不交费者不得参加复试;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由考生参照高考体检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按规定时间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体检报告。不提供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具体内容、分值及方式
(一)复试考察内容
复试科目与《北华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一致,具体考察学生专业基础、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其中,专业基础、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共计100 分。综合素质100 分,60 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综合素质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1. 专业基础考核40 分。考核内容包括: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本科学习成绩。
2. 学术能力考核40 分。考核内容包括:①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在本专业领域未来发展的能力③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外语测试为20 分。主要考察口语及听力。
4.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成绩根据复试专家小组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算,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加试
1.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须加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2.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须加试社会工作概论和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3. 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1. 考生在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交费。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截止时间及交费截止时间见本《细则》第一、二、三部分。
2. 资格审查。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学院指派专人在5 月14 日以前完成对考生的资格审查。
3. 考生须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在复试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和安排。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4. 加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在考生正常面试结束之后另计时间进行,时长不少于10 分钟。
5. 成绩核定和公布。复试结束后,专家小组须对每位考生进行打分,打分须独立进行,学院设专人对成绩进行核定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六、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初试过线考生复试时间为5 月15 日全天,复试地点为北华大学南校区综合办公楼315。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核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分(占70%)和复试总分(占 30%)构成: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初试成绩满分 5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分)。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八、考试纪律要求
1. 考生需要自己独立完成复试,严禁作弊和替考,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在开学后复验过程中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 复试期间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考务人员及时通知复试相关事宜。如电话号码与报考时所使用的号码不同,请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学院联系电话:0432-64602816。
3. 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方式向外界泄露或公布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严禁他人进出;严禁考生之间互通有无。
4.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或在考试过程中退出系统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视为放弃考试,取消录取资格。凡因设备、环境、网络等原因无法参加或完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 复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6. 复试过程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7. 复试过程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九、应急处理措施
1. 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卡顿、断网、停电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暂停复试,考试时间顺延至网络、电力等恢复正常,考生须另行抽取试题进行考试。如因考生原因出现上述情况且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 考试过程中,专家小组成员因发热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复试的,应暂停考试,更换专家组成员后考试继续进行。
3. 其他因不可抗力等突发事件致使考试不能进行的,应立即暂停考试,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由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确定后续考试的进行。
十、调剂安排
调剂系统将在5 月20 日左右开通,系统开通前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grad.***.cn/)公布调剂要求、调剂名额和调剂系统开通关闭时间等。
十一、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 ,邮箱16503555@***;
2.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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