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 学〔2006〕4 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基本条件
1. 第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含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单科降低20 分。
3.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只进行初试总成绩加分,单科不加分。
4.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方式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2020 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 复试内容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待入学后将组织核验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考官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 力。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招生 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设计考查试题,试卷份数根据不低于参加复试考生数1.2 倍的数量准备,保证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所选试卷不重复。考生随机抽题作答,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 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增加外语(非外语专业)听说能力测试的通知》(教学〔2001〕9 号)要求制定考查形式,可以采取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 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与考生交谈给出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后,考生须提交《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5) 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合 格标准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由各学院根据2020
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每门考核时长30 分钟,满分 100 分。
(6)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 分,由综合素质考查成绩(a)、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 )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成绩(c)构成。F=a*40%+b*50%+c*10%。
(四)复试程序
1. 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htt ://grad.aq ***.c )和教育部指定的“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
2. 确定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复试基本条件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名单,其中享受初试加分、参加专项计划、 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进行说明。制定其他学术要求的,不得有歧视性或者有违公平的规定,需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公布。
3. 发布复试通知
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复试名单及各学院复试安排。各学院
对复试考生进行情况摸底排查,对特殊考生将实施技术兜底措施。
4. 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如下:
(1) 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 学历学籍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
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 年以前毕业的,。
③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3) 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①学历为高职高专的考生
毕业后满2 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②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或获得硕士
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
③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④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初试加分资格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
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高校学生”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 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5.远程网络复试
(1) 提交书面材料
复试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书面材料。
(2) 远程面试系统操作培训
指导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面试环境准备等。详见考生须 知。
(3) 实施面试
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总体安排,按照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行随机确定导师组组员、随 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组织考生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
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的考查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独立填写复试评分表并签字。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对向考生公布,并负责解答考生的咨询。
6.同等学力加试
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通过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实施。7.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3 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待考生入学后再次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剂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三、录取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 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60%+F*40%。其中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政策加分)/5。
(2) 排名方式
①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以确定终排
名。
②由于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
标单列,单独排名。
(二)拟录取
①各学院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建议不录 取。分考生填写的《安庆师范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及分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 录取领导小组审定,组长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 生院,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
员。
③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的考生。拟录
取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定向考生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招生指标的缺额可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三)公示
复试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拟录取
通知(考生应于6 小时内回复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cn)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正式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按要求将正式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四、录取资格复查
入学后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咨询渠道
②学科专业问题咨询相关学院电话:
学院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45102 学科教学 (思政) |
张老师 |
0556-5300049 |
文学院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何老师 |
0556-5500148 |
数学与计算 |
070100 数学、071400 |
殷老师 |
0556-5672138 |
科学学院 |
统计学、045104 学科教 学(数学)、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
|
|
化学化工学 院 |
071300 化学、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
刘老师 |
0556-5708016 |
教师教育学院 |
040100 教育学、045101 教育管理、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045115 小学教育、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045118 学前教育、045119 特殊教育 |
黄老师 |
0556-5303728 |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翻译、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
权老师 |
0556-5708131 |
人文与社会 学院 |
060200 中国史、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
沈老师 |
0556-5300051 |
物理与电气 工程学院 |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 程 |
黄老师 |
0556-5303917 |
生命科学学 院 |
071300 生态学、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
陈老师 |
0556-5708065 |
资源环境学院 |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045110 学科教学 (地理) |
赵老师 |
0556-5708182 |
音乐黄梅剧 艺术学院 |
135103 戏曲、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
王老师 |
0556-5303906 |
体育学院 |
045200 体育 |
宣老师 |
0556-5300092 |
美术学院 |
045113 学科教学(美 术) |
吴老师 |
0556-5302798 |
计算机与信 息学院 |
083500 软件工程 |
江老师 |
0556-5303673 |
法学院 |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
高老师 |
0556-5305087 |
传媒学院 |
055200 新闻与传播 |
江老师 |
0556-530537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45102 学科教学 (思政) |
梁老师 |
0556-5302665 |
六、监督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录取督查组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各学院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纪委委员须全程参与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三)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录取公示后3 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组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605 室电话:0556-5303726,邮箱:yzb@aqn***.cn
(四)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由复试录取督查组受理,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及 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cn
(五)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回避原则。
(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存1 年。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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