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
二、考试安排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初试时间为6月20日,复试时间为6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6月14日前提供以下材料。每项材料须按照“序号+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均为PDF格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名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发放准考证,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学校通知)。
3.网报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政治审查表。
5.专家的推荐信,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6.主要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批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授权发明专利、以及著作和科研获奖等材料。
四、初试
1.初试内容包括《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采用专业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2.由我院面试考核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评价。面试考核组由随机抽取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
3.考生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现场抽题,并限时口头回答。
4.初试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英语(20%)+专业课一(40%)+专业课二(40%)
五、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采用专业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面试考核组由随机抽取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
1.PPT汇报(20%):申请者对自己已有的学术工作做15分钟的学术报告,考核组据此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2.学术成果材料(60%):计分依据《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见附件一。
3.现场答疑(10%):申请者回答面试考核组专家的现场提问。
4.综合素质(10%):重点评估考生思想品德、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六、考试的相关要求
1.初试和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利用“腾讯会议”操作系统,使用双机位进行远程视频监控。第一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视频和音频接入“腾讯会议”(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同上要求的电脑或手机,视频接入“钉钉”(初试场所远端)。考生独立居家参加初试和复试。
2.请考生务必配合我院工作人员,提前做好网络和设备调试,熟悉网络系统,因网络、设备、系统而影响考试,责任自负。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及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0% + 复试成绩×70%
八、录取
我院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英语考试成绩低于12分。
5.初试成绩低于60分。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九、招生监督
考生申诉渠道: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邮编:241000
电话:0553-3883591
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6月8日
附件一: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计分办法
成绩 |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说明 |
100分 | 在SCI(E) 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或者在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 ①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 ②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 ③所有论文、专著、获奖等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④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三年。 |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 |
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
90分 | 在SCI(E) 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
发表2篇一类期刊论文 |
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
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5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 |
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
获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
80分 | 发表1篇一类期刊论文或3篇二类期刊论文 |
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3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 |
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
70分 | 发表2篇二类期刊论文 |
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 |
60分 | 发表2篇三类期刊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