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首先祝贺你成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 一员。为了便于你来校报到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工作,我们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今年新生报到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为便于新生接待工作安排,新生应按时报到,切勿提前或迟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 报到者,应在报到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函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向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从10月9日起计算);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 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到达学校后,志愿者同学会陪同你找到自己所属的院系,办理各项手续。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1.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 户口迁移。鉴于户籍政策已改革,建议新生不迁移户口。如果本人要求迁户口,须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学后凭户 籍迁移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到学院保卫部门统一办理迁移手续。
3.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转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团员组织关系 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团委。
4. 学生档案。浙江省内学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在入学时携带至学院,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学生在上交纸质档案之前,务必确保 其完整性,不可自行拆封或损坏(毁),否则所在院系可拒绝接收纸质 档案。
1. 浙江省内新生可乘各地市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直达普陀长途客运中心,也可在宁波转车——在宁波汽车南站、东站、 北站转乘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抵达普陀长途客运中心。 宁波汽车南站就在宁波火车站旁,15分钟左右一班。切记!不要在定海站、临城公交总站提前下车。学校会在报到日当天安排大巴到普 陀长途客运中心接送新同学。
2. 各位新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路线来校报到。自驾车走高速来校者可由杭甬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高速、沈海高速经宁波绕 城高速、甬舟高速直达舟山,再经朱家尖大桥到学校。
3. 请乘坐正规营运的车(船)。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1. 各位同学请于9月25日前做好“舟山健康码”申领,填报《学生健康申报表》,填报时请一定要基于诚信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和流行 病学史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一旦发现有作假和不实填报,将按校 纪校规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个人健康码是绿码的学生可以来校,健 康红码、黄码、橙码以及有发热或疑似症状的学生要推迟来校、就地 留观。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隔离期满后要有相关机构提 供的解除隔离证明方可来校;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 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及时就医,待症状体征消失、身体痊愈、符合 要求后方可来校。推迟来校的同学要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学 生健康申报表》(分班后发给每位同学)电子版提前3天交辅导员审核。
2. 为顺利组织好开学报到,减少返校途中公共交通传染风险,学校安排专车在普陀长途客运中心接站,请同学们提前3天将到站信息报告给辅导员,以便学校科学合理做出安排。具体接站地点和方式会 提前进行发布,请同学们关注。
1. 提倡有条件的同学以自驾车形式前往学校,降低途中病毒传染风险。自驾车来校的同学,自驾车和陪同人员一律不能进校,请家长 理解。
2. 坐火车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同学,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如随身携带使用消毒 湿巾、快速免洗手消毒液等),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 车上尽量少走动,减少与社会人员的接触。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 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 开学初,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建议佩戴口罩。考虑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请同学们自备足量口罩(普通医用口罩即可)。
1. 报到当天,学校将组织进行“一对一”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 复核。体温检测不正常的同学,不准进校,按发热病人流程进行处置。
2. 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进校后,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出校门实行请假制。快递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 定人员进校收发,禁止快递员与同学接触。开学初校园内取消线下大 型活动和集会。
3. 开学后学校每天会组织早晚体温检测,学校会向每位同学发放体温计,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3°C),将按发热病人流程进行处置。寝室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由寝室长负责室友健康 观察与报病工作。
4. 封闭式管理期间,禁止出校用餐,禁止外卖入校。学校食堂延长用餐时间,实施错峰、分批就餐。请同学们注意用餐卫生,食堂排 队保持安全距离。允许打包回寝室用餐,用餐后垃圾不许留在寝室, 及时安放到生活垃圾处理处。
5. 学校会对公共场所每日定时进行消毒,希望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勤洗手,保持衣服、被褥等纺织物清洁,应定期洗涤、 消毒处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清洁,室外勿乱堆乱放,室 内要勤通风、勤开窗。寝室内不聚集,寝室之间、楼幢之间不串门。
学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缴费标准见下表),并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学校账户,具体存入方法见附件。
标准 专业 |
学费(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收款合计(元) |
酒店管理 |
6000 |
960 |
6960 |
导游 |
6000 |
960 |
6960 |
护理 |
7500 |
960 |
8460 |
助产 |
6600 |
960 |
7560 |
健康管理 |
6000 |
960 |
6960 |
会计 |
6000 |
960 |
6960 |
电子商务 |
6000 |
960 |
6960 |
说明:
1.学生学费按照浙价费(2014) 240号文件规定收取。
2. 2020-2021学年学生住宿费统一先按6人间标准(960元/学年 /生)收取。部分入住4人间(4人间标准:1600元/学年/生)的学 生另补差额640元,开学后根据入住实际情况再收缴差额。
3. 学校不直接向同学们收取教材费,教材费用的收缴由各学院负责人具体负责,指定专人实施。教材费用一般由学生在发放教材前三 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教材付款方式支付。具体在报到后由教务处通知。
4. 学生就读期间重要活动要求统一穿校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校服费用为750元(空乘制服为1070元)。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校服后,按试穿合身的学生人数把费用支付给中标 单位,各二级学院安排纪检委员监督、协调。试穿不合身的费用待校 服补办好再支付。军训服装收费80元/套,待军训开始前一周以班级 为单位领取,在领取时直接把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受疫情影响,军 训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
5. 为方便新生学习与生活,每位新生的校园卡内预存100元,新生报到时现场交纳100元。
6. 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的学生,须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 学生等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 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 院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被认定为家 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事 宜。不申请资助的同学不需要填写该表。
七、学校代办服务项目
为了方便学生,学院为新生提供以下代办服务项目:
1. 根据国办发(2008) 119号文件精神,已将大学生纳入舟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根据2019年情况个人约承担500元,保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生也可在家乡参加医保。另外,参保现场还设有补充保险项目(自愿参保),保 费为每人150元,保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中有符合免缴条件的,在参保登记时请提供审验有效的残疾 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2. 床上用品(包括被套、床单、枕套、枕芯、盖棉胎、垫棉胎、蚊帐、草席)由浙江省教育厅定点厂家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点直供,价 格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每套价格约395元,其质量由浙江省质监局跟踪。建议新生到学校厂家供应点或者正规大 商场购买床上用品,请不要到个人推销或小摊贩处购买。
3. 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口杯、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洗衣皂、衣架、裤架)可在校内超市或附近商场直接购买。
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学生自愿购买。
八、特别提醒
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新生所需物品,请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 不要购买个人上门推销的任何物品;需现金缴纳费用的,务必由本人 或家长办理。
3. 应征入伍的新生,若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请仔细阅读附件1《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级新生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流程》,不明之处,可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
4. 学校不统一办理手机卡,建议新生来校报到前在当地选择通讯运营商直接办理或自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手机通信服务商扫码办理。
5. 为防止电信和网络诈骗,学院的信息只在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zslyzsb)、招生信息网(. zsthc. com)发布,其他渠道的信息请勿轻信。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 附件1: 2020级新生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附件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级学生缴费须知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二O二O年八月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级学生缴费须知
一、缴费日期
缴费起始日期以收到缴费短信日为准,请在收到短信后尽快缴费。
二、缴费标准
标准 专业 |
学费(汐学年) |
住宿费(元/学年) |
收款合计(元) |
酒店管理 |
6000 |
960 |
6960 |
导游 |
6000 |
960 |
6960 |
护理 |
7500 |
960 |
8460 |
助产 |
6600 |
960 |
7560 |
健康管理 |
6000 |
960 |
6960 |
会计 |
6000 |
960 |
6960 |
电子商务 |
6000 |
960 |
6960 |
说明:2020-2021学年学生住宿费统一先按6人间标准(960元/
学年/生)收取,部分入住4人间(4人间标准:1600元/学年/生) 的学生另补差额640元。
二、缴费方式
(一)网上缴费
1.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网站http://www.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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