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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20年08月09日21:11  温州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温州医科大学2020 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相关事项

(一)时间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8 日一天。

请务必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出书面报告,事先向各学院请假(各学院联系方式    详见附表),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地点

学院路校区: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

茶山校区: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基础医    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精神医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卓越中心。

入学报到详细流程于8 月下旬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三)所需材料及手续1、《录取通知书》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份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半身一寸脱帽正面照片 3 张

5、《户口迁移证》(咨询电话:0577-86689855)

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可不迁。但户口迁移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再办理,请慎重考虑。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 户口迁往地址:请务必填写“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医科大学”。详细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268 号。

(2)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3) 《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楚,无身份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4) 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落户时本人务必到指定派出所(具体地址另行通知)采集指纹和拍照,   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6、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必须转移党组织关系。党建档案随人事档案按照调档地址邮寄。

(1) 浙江省内新生党组织关系接转一律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发起接转,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卓越中心转至“温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其他新生转至“温州医科大学XX 学院”,不需要纸质介绍信。

(2) 浙江省外新生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上交。

浙江省外新生介绍信抬头(一级党组织)填写方式:“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介绍信内容(二级党组织填写方式: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卓越中心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机关党     ”,其他新生填写录取学院名称。

(3) 注意事项:

省内外的划分是以现在党组织归属地划分,不以生源情况划分。

本校应届毕业生,介绍信转移方法同浙江省内新生。

7、团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在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

(1) 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

原毕业院校团的基层委员会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的时间,注明团费交缴情况,并加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章。同时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点击业务办理,     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温州医科大学录取学院所在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卓越中心转入“机关团总支”    具体操作流程为“选择组织”里依次选择“团浙江省委”,“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XX 学院团委”(或“机关团总支”)。

(2) 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

由温州医科大学录取学院所在团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组织关系接收时间,并加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章。同时登陆“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温州医科大     学录取学院所在团委。

8、《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成绩≥425 分)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学校必须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请各位新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如实报告到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等信

息。具体报送方式和时间将于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积极配合,共同创建平安校园。

二、缴费(咨询电话:0577-86689866)

(一)新生相关费用

1、学费:(1)定向博士研究生 30000 元/年.生;(2)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术型 10000 元/年.生;

专业型12000 元/年.生;(3)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收费标准执行。

2、校园一卡通:具有消费、借书等功能,学校为新生预先办理了校园一卡通,新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医大后勤”或校园充值点充值。

3、住宿费:1600 元/学年·人预收。待学生入住后,根据宿舍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由计财处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和上级规定标准,进行多退少补。

4、体检费: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注册前要进行体检复查,合格者方予注册。体检费用由新生自理,详见 8 月下旬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书籍讲义:新生可直接向教材中心购买。

(二)缴费时间和方式

1、2020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6 日,新生可通过支付宝APP 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缴纳应缴费用(学费+住宿费合计数),具体如下:

(1) 支付宝APP

市民中心—浙里办官方专区(选择“缴学费”)—公共支付(选择“省本级”)—选择“温州医科大学”—新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2) 浙江政务服务网(APP 或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首页找到“缴费支付”选择“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选择“按执收单位”—业务归属地“省     本级”)、执收单位(选择“温州医科大学”)、办理事项(默认为“温州医科大学收费业务”)—新     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2 2020   9   17  日后, 请新生扫右方微信二维码缴费,输入学号—查询账单—选择一种支付方式 (或任一银行卡)—输入密码—支付成功(学费票据开学后另行通知发放)。

(三)其余注意事项

为方便新生今后学费缴纳及学校各类款项发放,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制作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将于新生到校后分批分次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77-86699232)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果确实不能承担在读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解决部分费用(每学年不超过12000 元人民币),申请时间入学后另行通知。须提供材料如下: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前填写完整

3、《家长还款承诺书》(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相关下载—研工相关下载—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入学前务必填写完整,其他表格可以入校后填写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变动,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

四、新生复查

按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    平等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

五、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下载路径:    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规章制度—研工相关)。

六、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证件等物品,防止被盗、被骗或遗失。

2、按学生公寓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新生所用箱包尺寸请勿超过 0.8×0.4×0.4 米(长×宽×高)。

3、我校不提供被子、席子等生活用品,请自行携带或到温州后自行购买。

4、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乘火车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学生票。

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2020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pdf


原标题: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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