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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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体院学字〔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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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上体院学字〔2019〕52号》的要求,现对做好我校2020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在读的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4、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5、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文体、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获奖比例及奖励标准
1、2020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
2020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入学招录成绩排名评定相应等级。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奖学金,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2020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研究生处、研工部负责,按比例划分名额,在学生入校获得正式学籍后发放。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如下:
层次 | 入学方式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 |
硕士 新生 | 免试入学 | 一等奖学金 | 20% | 100% | 10000元/年 |
统招入学 | 一等奖学金 | 剩余名额 | 10000元/年 |
二等奖学金 | 40% | 8000元/年 |
三等奖学金 | 20% | 5000元/年 |
博士 新生 | 全日制非定向 | 二等奖学金 | 100% | 10000元/年 |
三、评定程序
1、10月12日-10月19日,评审。研工部根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20级研究生新生的入学成绩进行奖学金等级划分。
2、10月20日-10月30日,审核、公示。研工部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奖励和表彰
对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由财务处按获奖名单一次性划至学生个人农行账号。
五、说明事项
在奖学金评选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上海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10日
原标题:2020级上海体育大学开展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