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2020届毕业生“专升本”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师教[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将学院在2020年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的对象范围是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经自愿报名、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后推荐参加2020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
3.毕业时能获得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4.无未解除的处分;
5.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专升本”学生接收学校及专业
(一)接收学校:四川师范大学
(二)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和视觉传达设计五个专业。其中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开设职教师资方向,着重培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要求的教师能力和教师素养。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要求,本着学生自愿原则,确定学院参与推荐的专科专业及对应本科专业,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选送计划
(一)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文件要求,2020年“专升本”计划控制在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
(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院推荐免试,经四川师范大学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专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推荐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学院审核、四川师范大学审批,
可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按规定录取,录取比例60% (以学院报考四川师范大学同一本科专业的总学生数为基数,分本科专业,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占用“专升本”招生计划;服兵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且退役复学后已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学院审核、四川师范大学审批,可免试录取,不占用“专升本”招生计划。
(四)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施行统一考试、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 (以学院报考四川师范大学同一本科专业的总学生数为基数,分本科专业,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占用“专升本”招生计划。经所在教学单位初查、学务部初审、学院审核、四川师范大学审批,符合条件的:按专项计划参考和录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选拔程序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选拔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组长:王世伦
副组长:罗大宪、敬鸿彬
成员:高琼斗、韩天爽、黄敏、胡晓曦、侯志春、谭静、鲁敏、刘洋、李一伟、王建翔
(二)纪律要求
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工作,规范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从即日起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2),报考财务管理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职教师资方向)的学生,应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填写“我申请升入x x x专业(职教师资方向)”,未填写《申请表》或所填内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者,不受理其“专升本”申请,各教学单位须在6月3日前完成学生自愿报名及对学生相关材料的审核,并于6月4日12点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部。
(四)学生报名情况公示
审核后的报名学生名单、前五学期专业课考试平均成绩(按初修原始成绩计算, 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于6月5日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6月7-8日,学生通过学院财务系统交纳考试费,未按时交费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公示期内未通过的学生,于6月10日到学院财务部退费。6月9日17点前教务部将公示后无异议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名单、有关材料及考试费交四川师范大学。
(五)各教学单位应报送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学生的以下纸质材料
1.学生填写、所在教学单位签章的《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辅导员签字) ;
2.推荐免试学生填写、所在教学单位签章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专升本”免试申请表》(附件3),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教学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专升本”学生体检表(近3月内的体检表,可提供复印件,教学单位盖章) ;
4.加盖教学单位印章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专升本”学生有关信息汇总表》(附件4)
5.加盖教学单位印章的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选拔考试
学生参加四川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为4门,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文科类(含艺体类)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理工科类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数学》;“专升本” 选拔考试中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用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 按初修原始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
《大学计算机基础》: 6月20日上午8: 30- 10: 00;《大学英语》: 6月20日上午10:20- 12: 20;
《大学数学》或《大学语文》:6月20日下午2:30-4: 30。
3.考试地点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校区,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4.考试组织
“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
学院将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考试招生场所卫生消毒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提供的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按总成绩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三门基础课分数高的排名在前。学生申请查卷的,须在成绩公布后5日内向教务部提书面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卷申请。(八)拟录取及公示
“专升本”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提供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学院在官网首页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四川师范大学。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可按专业和排名依次递补,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后将不再递补。自愿放弃学生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附件5) .
(九)发放录取通知
待四川省教育厅批复后,由四川师范大学印制录取通知.书,学院代为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问题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专升本”选报考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
(二)各教学单位在填报《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专:升本”学生有关信息汇总表》时,务必高度负责,认真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基本信息,确保所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 “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2018级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习内容、毕业条件、授位条件等按四川师范大学规定执行。
(四)“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五)“专升本”学生录取后,学院不再提供毕业学生报到证。
(六)录取名单公布后,凡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在8月31日以前向四川师范大学提交书面正式申请,并退回本人的录取通知书。逾期提交申请的,所涉及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均按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028-84685509、84682036
(八)为方便各教学单位开展工作,学院具体负责有关事务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28-84683162. 84683035
联系人:熊老师、王老师
“专升本”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参与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规范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专升本”选拔工作的违纪违规行为,学院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 “专升本”对口升入专业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2.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
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专升本”免试申请表
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专升本”学生有关信息汇总表
5.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专升本”放弃申请表
6.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