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因疫情影响,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上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以提交电子材料为主。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相关规定以及《宁波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2020级研究生(以下简称新生)复试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提交材料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2020 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n/xlcx/lscx.jsp)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二、复试资格复核
1.各学院须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相关通知的要求,核对新生是否与参加复试考生为同一人,并对新生复试材料原件、复试资格、学籍学历等作进一步核对。
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到我校,各学院须对档案的到达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档案未按时到达者,确定为复核不合格。
3.2020年研究生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各学院须安排所有新生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4.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核不合格,复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复核情况反馈表》报研招办。
联系人:蒲阳、赵晓
联系电话:87600226、8760913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09.15
宁波大学2020级研究生复试资格复核情况反馈表
学院已按学校通知要求,对我院所有2020级录取的名硕士研究生,名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进行了复核,其中异常情况仅为以下人,详见下表:
分管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原标题:2020级宁波大学研究生复试资格复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