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助政策,中职阶段免学费。 2、学生医保费标准按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学生可选择自愿缴纳,如不参加学生医保须经家长签字确认。 3、住宿费按实际安排学生宿舍楼标准收取,收取标准为1200元/年和900元/年。 4、代收费6年制班级第一年700元/年,第二至第五年1000元/年(其中300元为本科资料费),第六年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收取; 代收费5年制班级第一年700元/年,第二至第四年1000元/年(其中300元为专科资料费),第五年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收取。 5、收费依据参照浙政办发[2015]25号、浙价费[2014]240号、浙价费[2006]89号、浙价费[2001]163号、金价费[2002]76号等文件 6、住宿费、代收费经市物价局核准,按年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