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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20年08月06日10:42  河海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河海大学2020 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0 年 9 月 17 日 

2. 报到地点:西康路校区(西康路1 号)、江宁校区(佛城西路8 号)、常州校区(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00 号)。请新生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

3. 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须携带免冠正面1 寸近照7 张(学生证 1 张、体检表 1 张、户口办理 2 张、住宿 3 张)。

二.有关事项及联系方式

1.住宿 

申请住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请于7 月20 日至8 月20 日期间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mst.***.cn,登录账号:学号、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点击“个人基本→基本修改”,填写基本信息(本人手机号、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是否住宿,住宿有无要求等),学校根据学生的住宿申请,并结合学校住宿资源统一安排。家住南京市区的新生在校本部就读的、家住常州市区的新生在常州就读的,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住宿安排可于9 月10 日后在本系统中查询。报到时请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等)。(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西康路校区025-83787942,江宁校区025-58099487,常州校区0519-85191865)

2. 户口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户口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仅可办理一次户口迁入和迁出。户口迁移证须由公安机关电脑打印,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的相关内容是否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出生地、籍贯均须按两级制填写(如“江苏省南京市”)。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户口入校手续。请根据录取学院填写相应的户口迁移地址,填错无法落户。 

(1) 录取为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环境学院、海洋学院的研究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 号河海大学”。 

(2) 录取为河海大学能源与电气学院、信息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力学与材料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的研究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 号河海大学”。 

(3) 录取为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学部(物联网工程学院)和商学院(企管)的研究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00 号”。

报到后办理迁移手续时须交免冠正面1 寸近照1 张,身份证复印件1 份、交验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到所在学院。

南京籍、全日制定向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迁户口。(保卫处:025-83786571、83787678;常州校区:0519-85192008)

3. 党、团组织关系 

(1) 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目标党组织(去处)统一为“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或具体到支部。江苏省内党员只需进行在线操作,介绍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江苏省外党员须同时进行在线操作、打印党员信息登记表和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登记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2) 全日制定向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学习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转入学校。

附:各学院组织关系办理咨询电话 

编号 

单位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1

水文水资源学院

025-83787364

(西康路校区)严恺馆 101

2

水利水电学院

025-83787321

(西康路校区)水电馆 317

3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025-83786349

(西康路校区)严恺馆 619

4

土木与交通学院

025-83787606

(西康路校区)科学馆 502

5

环境学院

025-83786696

(西康路校区)水利馆 407

6

能源与电气学院

025-58099071

(江宁校区)勤学楼 5316

7

信息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25-58099124

(江宁校区)勤学楼 4319

信息学部(物联网工程学院)

0519-85192049

(常州校区)卓越楼 803

8

力学与材料学院

025-83787027

(江宁校区)乐学楼 1107

9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83787244

(江宁校区)笃学楼 908

10

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83772051

(江宁校区)行政楼 405

11

机电工程学院

0519-85191827

(常州校区)英才楼 A314

12

海洋学院

025-83786641

(西康路校区)电气馆 411

13

理学院

025-83786640

(江宁校区)励学楼 B213A

14

商学院

025-58099269

(江宁校区)博学楼 318

0519-85191814

(常州校区)卓越楼 916

15

公共管理学院

025-83787368

(江宁校区)厚学楼 508

16

法学院

025-83787371

(江宁校区)行政楼 813-1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5-83786841

(江宁校区)厚学楼 1105

18

外国语学院

025-58099463

(江宁校区)行政楼 617

19

体育系

025-83787655

(西康路校区)体育馆 203

 

(3) 团组织关系接转:凭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团员证进行转接,同时由团员本人在全国“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zhtj/)申请将本人团组织关系转入河海大学对应学院临时团支部(例:“水文水资源学院 2020 级研究生新生团支部”)。联系电话(校团委:025-58099450)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档案及奖助学金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将所有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转入学校。全日制定向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2) 奖助学金按照《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政[2019]5 号)执行。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者,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025-83786373)

5. 费用 

新生需按照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方予以注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 年,培养费8000 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 年,其中全日制培养费10000 元/生·年,非全日制及部分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以合同为准。住宿学生的住宿费为800-1500 元/年·人;为便于新生就

餐,学校为每位新生的校园一卡通预存100 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50 元(全日制

专业学位两年制学生300 元)/人;新生入学体检费用66 元/人。请务必于9 月2 日前将当年应交的

各项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个人建行龙卡(存款金额应比当年应缴各项费用之和至少多1 元,住宿

费按1500 元预存)。学校通过划卡收取各项应缴费用。(财务处:025-83786338)

6. 培养协议   

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协议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n),根据本人录取类别下载、打印并签名(须由定向单位签署盖章)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

7. 报到学院联系方式(区号:025) 

校区 

院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校区 

院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康路校区 

水文院

荆老师

83787363

 

 

 

江宁校区 

理学院

贺老师

58091292

 

水电院

赵老师/ 陈老师

 

83787325

 

商学院

 

于老师

 

68514322

港航院

林老师

83786602

公管院

任老师

58099188

土木院

揭老师

83786692

法学院

石老师

58099184

环境院

罗老师

83772114

马 院

陈老师

58099189

海洋院

金老师

83772021

外语院

赵老师

58099463

 

 

江宁校区 

能电院

杨老师

58099071

体育系

李老师

83787655

信息学部

(计信院) 

 

王老师

 

58099056

 

 

 

常州校区 

 

机电院

 

汤老师

 

0519-85191981

 

力材院

 

白老师

 

58099406

信息学部

(物联网) 

 

方老师

 

0519-85192022

地学院

程老师

83787243

商学院

(企管)

 

郭老师

 

0519-85191923

农工院

曾老师

83772052

三.其他 

1. 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时应携带由县、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也可向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汇至:户名:河海大学,帐号:3200 1595 5360 5000 1393,开户行:建行南京市鼓楼支行。用途:(学生姓名)学费。已在生源地申请贷款和入学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在本学院报到现场由学院签绿色通道,不需要再去财务处的报到现场。(学生资助办公室:025-58099478)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若因病经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

3.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 为方便报到,学校安排住宿的新生(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等)可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宿舍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5.9 月 18 日举行 2020 级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请准时参加。



原标题:2020级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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