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教育部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高等教育招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我校招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复查工作由教务处、校招生办公室牵头组织,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处、校医院、保卫处协助,各学院(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
审核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各学院(部)要确定专人通过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名册、考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新生本人“六对照”,认真查验学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等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新生入学环节“实名实人”;体检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
请各学院(部)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发送至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cn。
二、复查内容
(一)照片复查。按照“广西师范大学迎新管理信息系统”、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进行比对。
(二)证件复查。
1.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新生,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广西师范大学迎新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是否一致,重点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同时,录取通知书上联-入学纪念卡由学生本人留存,录取通知书下联-录取通知书须收回。请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收集录取通知书下联-录取通知书后按学号进行排序,于9月30日前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面试录取的新生,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上的相关信息与“广西师范大学迎新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是否一致,学生本人与面试考生图像是否同一人。
(三)档案复查。一是要确认新生纸质档案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比对纸质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与电子档案是否一致。
(四)学生基本信息的审核报送。新生按要求于9月22日以前登录广西师范大学迎新系统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教务处将新生基本数据整理后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部)于9月25日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67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15室)领取“新生信息核对表”给新生核对确认,于9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确认后的“新生信息核对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凭接收的“新生信息核对表”依次开展新生学生证的印制、贴照片、盖章和发放工作。
(五)体检复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由校医院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交新生复查报告,并针对具体体检结果,提出保留入学资格、转专业、退学等建议,并于10月18日前汇总并报送校招生办公室。
(六)对依法志愿报名入伍的新生,需要在学生入伍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该表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或到入伍地(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领取),填写完毕后交由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学校招生办,学校招生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开展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核查不力、未及时清理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按照《学生申请修改基本信息的办法及流程》(附件2)进行处理,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附件3),将所有材料提交学籍管理科。
(三)各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4),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cn。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合格新生的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二)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的未注册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应调查、记录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0级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cn。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学校对其按自动退学处理。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及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校招生办公室)0773-5818532,邓老师(教务处学籍管理科)0773-5845849(育才),3698155(雁山)。
学校在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向社会公布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的咨询及投诉。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举报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进行调查处理,教务处、学工部和相关学院要密切配合。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767。
附件:
4.广西师范大学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doc
5.广西师范大学2020级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doc
6.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报到后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7.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报到后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广西师范大学
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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