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及未报到新生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到人。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二)复查工作内容
1.根据学校提供的新生录取数据,对照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原件认真核对如下信息:
(1)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录取学院、录取专业、生源省份、条形码编号与迎新服务系统中的相应数据是否一致。
(2)录取通知书上应有校长签章、大学公章。
2.根据学校提供的新生录取数据,对照新生报到所持的身份证原件认真核对如下信息:
(1)所持身份证应为有效的原件,应在有效期内。
(2)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与迎新服务系统中的姓名是否一致。
(3)核对新生本人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新生录取数据上的照片是否一致。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核对。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的发生。
(4)核对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与迎新服务系统中的相应数据是否一致。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对存疑的考生,各学院应及时报告学校招生办,由招生办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及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点招”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二、未报到新生注销工作
1.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并确认截止10月5日已报到和未报到新生信息,严防将已报到新生当做未报到新生上报的情况发生。
新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请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于10月5前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详见学校高考招生网“办事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
如新生已报到,但又放弃就读,应填写《新生报到后放弃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并于10月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2.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发送教务处学籍科鲁老师的办公邮箱。
工作联系人:
招生办周老师(北校区行政楼123室)
学籍科鲁老师(北校区行政楼120室)
联系电话:36204310(招生办)
86319391(学籍科)
附件1: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校〔2019〕39号)
附件3: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生报到后放弃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招生办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