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简介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前身为1955年创办的广东教育行政学院,1960年更名为 广东教育学院,同年,广东工农师范学院并入。1970年停办,主体下放至肇庆地区新兴县,先后创办了肇庆地区师范学校和肇庆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 1982年被确定为省属师范本科院校,并于同年开始举办师范本科教 育,1985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1990至2008年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 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 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开设3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近13000人,在校生18000多 人。
学校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理念,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现有教职工854人,其中专任教师503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174人,占教师总数34.59%;有博士学位教师203人,占教师总数40.36%。全校先后有30多人次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 “南粤先进教育工作者”“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等荣誉称号。有省督学3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国家专家组成员1人;教育部校(园)长培训专家1人;“国培”计划国家专家库专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3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人;受聘其他大学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0人。
学校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已任,凸显教师教育特色。以学前教育和小学师资培养为核心,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专业基础实、实践技能强、信息素养高、发展潜力足的教师教育人才。在聚焦师范教育主业的同时,适度发展非师范教育,促进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培养“人格健全、文化知识广、专业基础实、职业技能强”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树立“教学以学生为本”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带动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及教学保障机制改革与创新。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全方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树众创空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近三年,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1800余项;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分别为96.24%、94.29%和95.55%,均超过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
学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取得长足进展。教育学、数学、生态学三个学科获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近五年来(2014年-2018年),获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5项,学校主持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项目338项,其中国家级24项,省部级198项;自然科学类项目148项,人文社科类项目192项。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300余篇,其中北大核心论文数量为366篇, CSSCI收录140篇, SCI收录218篇、EI收录51篇、CPCI(ISTP)收录7篇;出版专著63部;获得专利共
17项;获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二等奖1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连续四届获评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期刊)”;2017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获得“广东省特色科技期刊 ”称号。
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创建1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2个校地协同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3个校级教育实验区,并与广州、汕头、佛山等地政府合作共建了6 所附属学校。在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尤其是薄弱学校快速优质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 积累了丰富经验。学校一直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是教育部校长领航工程基地、教育部教师国培计划基地,广东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6个省级机构设在我校。中小学教师培训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广东省80%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在我校参加过校长培训,50%以上的骨干教师在我校进行过教师培训。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奥马哈分校、英国桑德兰大学、英国纽曼大学、柬埔寨东南亚大学、台湾屏东大学等10多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办学协议,同时开展了“3+1”和“3+1+1”学分互认模式的联合办学项 目,拓展了具有国际视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学校 “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是:立足广东,面向基层,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在省内有较大影响,教师教育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专业硕士学位教 育获得重大突破,国际合作办学有新进展,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构建和智慧校园 建设基本完成,成为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学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师范院 校。
二、入学指引
(一) 入学准备
请认真阅读寄送给你的所有材料,特别是《录取通知书》、《新生手册》。请根据就读的校区购买车票或安排交通,带齐所需物品和材料,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返校途中备一些一次性口罩,注意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返校前注意学校微信公众号关于疫情防控管理的要求。
日常生活用品可自带或在校园内购买。
1.疫情防控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所有新生均须注册“粤康码”信息,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打卡工作。未注册“粤康码”的新生,不得返校报到。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请你遵守学校及各类公共场所的防控要求,做好合理且必要的防护措施。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保持“一米线”。
2.网上报到
请在2020年8月30日后(以实际系统开通时间为准)通过登录学校数字迎新网 (http://freshman.***.cn)点击右上角“网上报到”,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填报注册信息,确认注册。
3.报到流程
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汇款凭证、档案和证明等材料,先到所在院系报到地点报到——领取有关材料和宿舍钥匙——搬运行李、整理宿务——办理新生报到表相关项目,也可参照各院系的具体安排。(新生报到流程图附后)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开学典礼、体检、入学教育和入学资格复查等活动。学校不鼓励推迟报到,确有特殊原因要求推迟报到者,须提前向各教学院系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见第37页表3:院系联系方式),经批准后允许推迟报到。申请推迟报到时间长不超过两个星期(由此耽误的课程须补修)。到期仍未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办理注销录取。
根据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推迟报到的新生为入学资格复查的重点复查对象。
根据文件,教师专项(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新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不允许延迟报到。
(二) 交通指引
1.海珠校区交通指南:在广东省汽车站、流花汽车站、广州火车站、芳村客运站、广州火车东站、天河客运站可(换)乘地铁3号线或8号线到客村站B出口出站后往右走约500米即到学校西门;也可以乘坐途经客村立交站、广州大桥南站的公共汽车或专线车到达。
海珠校区新生在报到当天8:00至17:30,学校在地铁客村站B出口设有新生接待站。
2.花都校区交通指南:
( 1)到达花都区新华镇后, 乘9路公共汽车( 广州火车北站至新华工业园),途经花都客运站、汽车总站,在毕村桥站下车;(2)到达花都区新华镇后,乘26路公共汽车(马鞍山公园到炭步工业园)在毕村桥站下车;(3)乘坐地铁3号线(北延段)转9号线在花都广场地铁站B出口改乘70路公共汽车(花都广场东)在毕村桥站下车。
花都校区新生报到当天的8:00-17:30,学校在花都客运站和花都公共汽车 毕村桥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自驾车请参考本指南中的“花都校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三) 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A.海珠校区新生户口迁入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大院。
B.花都校区新生户口迁入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录取名册一致,不能有错别字、同音字或异体字,出生地、籍贯(省~县)不 能缺少,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请于开学前两周内从原籍迁出。广东省内当地派出所不给予开具迁移证的同学请带上户口本原件。
报到后一周内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录取通知书
(复印件)交到所在院系辅导员处,由保卫处统一办理(办理时间约1个月)。
2.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时间可延后至入学第二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其他时间 不得迁移入户。已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
(四) 档案管理
新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本人高中阶段档案,并自带到校,报到时缴交。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档案、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报到手续。
党、团员要带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
报到时缴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半身相片5张。
三、缴费指南
为方便学生与老师校园生活,构建智慧校园,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已开通 “在线缴费平台”,具体缴费指南如下:
(一)新生入学微信公众号缴费指南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或关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gh_e671f5579977)。
第二步:点击菜单“在线缴费”;进入绑定新用户页面,学号: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点击确定
第三步:新生点“我的信息”;查看、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确认。
第四步:点“待缴信息”,勾选本次要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医保费、预收伙食费,确认收费金额后点支付。
第五步:完成支付,扣款成功后,可返回登录页面查看缴费历史查询缴费记录。
注:微信支付可以选择用微信零钱包、微信绑定银联银行卡及信用卡支付。支付过程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如在线缴费过程中遇到任何不清楚问题,请学生拨打服务热线:400-8806533咨询。
(二)新生线上门户缴费指南
第一步:可通过PC(电脑)/安卓系统手机/IOS系统手机等浏览器访问“个人交费大厅”域名(https://jfzx.***.cn/)
第二步:登录类型选择身份证号,输入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第三步:登录后进入个人缴费大厅,点击“应交费用”
第四步:选择“应交费用”进入费用清单,勾选本次要缴费的学费、住宿费、医保费、预收伙食费并确认缴费金额,点击“交费”按钮进入下一步。
第五步:点击“交费”后进入“核对账单”页面,请确认发票信息及订单明细。点击“交费”按钮进行下一点操作。
第六步:点“交费”按钮后,系统提示“创建订单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七步:点击“确定”按钮进行支付页面,交费方式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中国银行缴费。
第八步: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提示“支付成功”页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如果对缴费结果有疑义,请点击首页“管理交费单”查看交费记录是否成功。
(三)银行卡办理说明
学校委托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为您开办长城卡借记卡(下称借记卡)用于缴纳学生在校期间各种费用和学校发放给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等,请在开学报到当日复印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您的新生辅导员用于办理中国银行卡,银行办理好后由辅导员统一发给学生。
(四)“绿色通道”说明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可以通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迎新系统”点击“绿色通道申请”进行“贫困生资助预申报”,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资助类型。申请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链接缴纳预收伙食费和医保费。
(五)我校告知:
1、请你务必在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1日期间,通过“在线缴费平台” 按照学校核定款项标准完成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预收伙食费和代收医保费的缴纳。
2、学生缴费成功后可取得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学费、住宿费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取得方式如下: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票夹”首次使用需要使用微信用户快速登录或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我的票夹,输入真实姓名、用户编号(学号或者身份证号)查找电子票,电子票据查询到后可下载自行打印。
3、预收伙食费:为了方便学生第一天入学时在校内饭堂用餐及购买生活用品,卡内200元均属学生本人所有。
4、代收医保收费及标准:按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NO.(2020)-2-270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标准的通知,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43元/人,由学校代收代缴。
5、花都校区住宿费标准为1700元/学年;海珠校区标准分为1、2、3、4栋学 生宿舍住宿费标准750元/学年,5栋学生宿舍住宿费1650元/学年。
附表:2020级本科新生收费标准 (单位:元)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费/年/人 |
住宿费/年/人 |
代收医保费/年/人 |
预收伙食费/年/人 |
合计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学前教育 |
4590 |
1650 |
343 |
200 |
6783 |
4590 |
750 |
343 |
200 |
5883 |
特殊教育 |
4590 |
1650 |
343 |
200 |
6783 |
4590 |
750 |
343 |
200 |
5883 |
物理学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电子信息工程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生物科学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环境生态工程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教育技术学 |
4590 |
1650 |
343 |
200 |
6783 |
4590 |
750 |
343 |
200 |
5883 |
体育教育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5190 |
1650 |
343 |
200 |
7383 |
5190 |
750 |
343 |
200 |
6483 |
思想政治教育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历史学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行政管理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社会工作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酒店管理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电子商务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汉语言文学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汉语国际教育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英语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翻译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商务英语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统计学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金融数学 |
4590 |
1700 |
343 |
200 |
6833 |
应用化学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化学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材料化学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软件工程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网络工程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190 |
1700 |
343 |
200 |
7433 |
美术学 |
10000 |
1700 |
343 |
200 |
12243 |
视觉传达设计 |
10000 |
1700 |
343 |
200 |
12243 |
环境设计 |
10000 |
1700 |
343 |
200 |
12243 |
产品设计 |
10000 |
1700 |
343 |
200 |
12243 |
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1700 |
343 |
200 |
12243 |
音乐学 |
10000 |
1700 |
343 |
200 |
12243 |
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
|
|
|
|
25190 |
1700 |
343 |
200 |
27433 |
翻 译 |
|
|
|
|
|
(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25190 |
1700 |
343 |
200 |
27433 |
商务英语 |
|
|
|
|
|
(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25190 |
1700 |
343 |
200 |
27433 |
四、宿舍安排
学校学生公寓为学生在学期间提供住宿服务,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按照校历,学生开学报到日开始入住,学期结束开始放假停止住宿;毕业生于离校日后三天内停止住宿。
新生入学后,规定学制年限内所住宿的宿舍不变更。
学校寒暑假原则上不提供学生住宿服务,如有特别需要,请办理寒暑假住宿申请手续。
海珠校区为新生提供4人和6人两种规格的公寓,其中,1、2、3、 4栋学生宿舍住宿费按750元/学年收取,5栋学生宿舍住宿费按1650元/学年收取(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收取),部分学生宿舍住宿费待定。
花都校区学生公寓,装有空调、电梯、热水,收费标准为1700元/学
年。
五、教材购买
教材为学生自主选购项目。教材供应商由学校招标采购产生。
第一学期所需教材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向教材供应商统一订购。第二学期起,以班级为单位统计订购教材。教材享受招标确定的折扣优惠。学生到校后,以班级为单位缴交教材费和领取教材。教材供应商将在规定时间内与学生直接结算。
附表:第一学期教材费参考表(单位:元)
类别 |
文科 |
理科 |
音乐/体育/美术 |
第一学期教材费 |
179—411 |
249—399 |
211—625 |
注:表内所列各大类专业第一学期的教材费用,是参考2019级教材使用情况统计得出。本表数据为参考值,终缴费金额以报到当天公布的数据为准。请做好缴费准备。
六、新生体检
高等院校新生入学时必须体检。
1.公费定向师范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报到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体检。由各院系组织(海珠校区到海珠区中医医院,花都校区到花都区人民医院),具体时间请留意有关安排。
2.其余新生体检一般安排在报到后的第二天进行,体检项目主要有肝功能、X光胸片、血压、内科、外科、五官、视力等。新生体检初步定于2020年9月13日周日两校区同时进行,具体时间请留意有关安排。新生体检实行实名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查验。请新生如实填写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并签名。如入学前曾患传染病(肺结核、水痘新冠肺炎等)须如实申报。
七、奖助学体系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 采取“奖、贷、助、补、勤、免” 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深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根据政府有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 4000元/人、3300元/人、2300元/人)按困难程度评选,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三)学校设置优秀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奖学金,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等高校合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师教育和英语能力提升研学课程。经过相关程序遴选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相应项目费用(学费、住宿费、交通费)50%的奖励;若是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全额奖励。
(四)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五)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八、升学与就业
从一年级开始,学校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辅助学生学会生涯规划,提高就业能力。学生毕业后一般有三种选择:升学、就业、创业。
本科生可报考各类院校硕士研究生。
就业的根本原则: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国家鼓励的特别就业项目:
1.征兵入伍。
2.三支一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自2006年起共同实施,公开招募大学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2003年起联合组织实施,公开招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国家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工作。
4.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是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2003年6月起共同实施的一项长期的志愿服务项目,公开招募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广东省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志愿服务。
5.大学生村官:由中组部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2008年起共同组织实施,选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
6.大学生农村从教:由广东省教育厅牵头,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省编办自2008年起共同组织实施,选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市以及恩平市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创业
国家、省市及学校大力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我校于2017年5月成立以“植双创基因,领发展航向”为核心理念的创新创业学院,致力于开拓大学生的创新思维,通过课程、讲座、沙龙、企业家导师帮扶、创新创业调研、创业孵化等方式,一站式解决我校大学生创业。目前我校众创空间
(基地)被认定为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已经建成创业体验中心、创业孵化窝两部分,今后还将陆续拓展,结合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和各院系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推动人才培养改革。
九、校内沟通渠道
1.校领导接访日:具体接访时间会在学校官网首页和公告栏公布。
2.党代表工作室:
花都校区图书馆708,电话:36967719;
海珠校区综合楼18楼1806,电话:34113023。 具体开展活动时间会在学校官网首页消息处公布。
3.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花都校区修业学社三栋楼下学生服务中心旁,海珠校区综合楼一楼。
4.部门联系方式:
表1:海珠校区相关部门 |
部门 |
地点 |
电话 |
党政办公室 |
综合楼15楼 |
34113736 |
教务处 |
综合楼13楼 |
34113407、34113249 |
纪检监察处 |
综合楼18楼 |
34113624 |
学生工作部(处) |
综合楼12楼 |
34113360 |
招生办公室 |
综合楼8楼 |
34113327 |
就业指导中心 |
综合楼12楼 |
34114466 |
团委 |
综合楼12楼 |
34113325 |
后勤基建处 |
综合楼9楼 |
34113274 |
保卫处 |
综合楼10楼 |
34113593 |
网络中心 |
综合楼21楼 |
34113702 |
财务处 |
综合楼14楼 |
34113275 |
图书馆 |
图书馆大楼 |
34113372 |
服务监督:xyb@***.cn |
表2:花都校区相关部门 |
部门 |
地点 |
电话 |
教务处 |
图书馆703 |
36967708 |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
图书馆702 |
36967703 |
后勤基建处 |
图书馆705 |
36967702 |
保卫处 |
图书馆706 |
36967027 |
图书馆 |
图书馆三楼大厅 |
39697731 |
网络中心 |
图书馆二楼221 |
36967722 |
财务处 |
修业学社3栋一楼服务中心 |
36967721 |
服务监督:xyb@***.cn |
表3:院系联系方式 |
校区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海珠校区 |
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34113297 |
学前教育(师范) |
特殊教育(师范) |
花都校区 |
政法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36967755 |
历史学(师范) |
行政管理 |
社会工作 |
花都校区 |
中文系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36967743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花都校区 |
外语系 |
英语(师范) |
36967750 |
翻译 |
商务英语 |
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商务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花都校区 |
数学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36967735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统计学 |
金融数学 |
校区 |
院系 |
专业联系电话 |
海珠校区 |
物理与信息工程系 |
物理学(师范) |
34113256 |
电子信息工程 |
花都校区 |
化学系 |
应用化学 |
36967768 |
化学(师范) |
材料化学 |
海珠校区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生物科学(师范) |
34113257 |
环境生态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花都校区 |
计算机科学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36967761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花都校区 |
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34115915 |
酒店管理 |
电子商务 |
海珠校区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34115760 |
海珠校区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 |
34113269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花都校区 |
音乐系 |
音乐学(师范) |
36967776 |
花都校区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36967729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学校网址:http:/i/www.***.cn/
招生网址: hitp://web.***.cn/zsb/
原标题:2020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新生入学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