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见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20 级硕士研究生
入学须知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20 年 7 月
各位研究生新生:
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 2020 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故超过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和学 校 总 体 安 排 , 计 划 8 月 中 旬 在 学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 网 址 : http://grs.***.cn ) 、 校 园 网 主 页 招 生 就 业 栏 ( 网 址 : http://www.***.cn/zsjy/yjszs.htm)、学校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网站(网址 : http://zyxw.***.cn/ ) 和 学 校 深 圳 研 究 院 网 站 ( 网 址 : http://sz.***.cn/)上公布。
2.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考试音频和视频材料等是否一致;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5)视情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时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如证书原件遗失,则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新生应在入学报到后,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提交以上材料。
3.定向就业协议书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协议书除需由本人签字外,还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新生应于入学报到当日将其中一份协议书提交至学院。
4.新生应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前完成首次学费缴纳工作,未按期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学籍。为方便新生缴纳学费,学校开通两种网上支付方式,有关事宜详见附件 1。
5.所有新生可通过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平台——“海大研究生”和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掌握校园资讯和学院动态,具体关注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2。
附件 1: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缴费方式告知书附件 2:“海大研究生”、“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20 年 7 月
附件 1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缴费方式告知书
各位新同学:
衷心祝贺您被录取为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 为方便缴纳学费,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微信平台支付:
关注“大连海事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智能财务”“身份绑定”后,通过“缴费平台” “微信支付”选择支付项目,进行支付,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pdf
原标题:2020级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