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0 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研究生院
2020 年7 月
各位研究生新生: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20 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故超过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和学校总体安排,计划8 月中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cn/zsjy/yjszs.htm)上公布。
2. 入学后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考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新生应按照附件1 的格式,在入学报到前,办理《政审表》,并携《政审表》入学;
(6) 视情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时应携带的材料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政审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生应在入学报到后,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提交以上材料。
3. 党员应联系转出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向转出单位提供转入目标党组织名称:考入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网上接转提供目标党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大连海事大学XX 学院总支部委员会”;考入其他学院的学生,网上接转提供目标党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大连海事大学XX 学院委员会”。其中辽宁省外转入的党员入学时,还需携带转出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大连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大连海事大学XX 学院(“XX 学院”为学生录取学院名称)。辽宁省内转入的党员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与所在学院党务办公室或指导员联系,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在办理党组织接转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11-84729251。
团员应联系转出单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与所在学院团委联系,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其中如有非应届毕业生或小龄团员等未注册智慧团建特殊情况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xx 学院委员会。在办理团组织接转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校团委联系,电话0411-84727675。
4. 对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要求
(1) 新生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学校不接收生源地为大连的学生的户口)。如需迁移户口,省外的新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省内的新生需提供户口薄。
(2)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简繁体)、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必须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录取名册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落户。
(3) 填写户口迁移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曾用名只可填写 1 个。
②籍贯、出生地必须填写至XX 省XX 市(县)。如乡镇合并或公安系统对地名有所更正,请以更正后的内容为主,例如:“山东省掖县”已更正为“山东省
莱州市”,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就应填写更正后的“山东省莱州市”。
③“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项。
④“原住址”要写清楚详细地址。
⑤户口迁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或“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 1 号”或“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凌水派出所”。
⑥户口迁移证上户口专用印章要清晰(共有 4 处盖章:省公安厅专用章,另加1 个骑缝章;派出所专用章,另加1 个骑缝章)。如果有涂改之处,或是手写迁移证,请字迹清楚,并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同时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印章。
(4) 新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博士研究生在报到后的开学第一周内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综合楼010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我校后,学生须到凌水派出所扫描指纹办理新身份证。开学时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者,以后学校将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学生,在校学习不受影响。新生将户口迁入我校后,在校学习期间不能随意从学生集体户口中迁出。
(5) 不接收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户口。
(6) 不接收研究生子女的户口。
(7)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4522。
5.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和办理入学手续。不接收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除外)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
需调档的新生应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完成调档工作。调档函发放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相关通知。
注:
(1) 研究生就业方式已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公示。
(2) 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0110 室学生档案办公室,邮编:116026,接收人:闻老师,接收电话:0411-39026990。
6. 定向研究生的协议书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请新生在协议书相应位置找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报到后1 周内将其中1 份交至考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由学院转研究生院存档。
7. 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已公布于我校2020 年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请学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查询。为了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以正常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校园地助学贷款,具体申请要求和办理流程见附件2。
为方便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开通网上支付与银行代扣两种支付方式,有关事宜见附件3。
8.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及时与导师沟通基本助学金发放事宜,具体事项见附件4。
9. 新生来校路费自理,可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10. 学校将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为有效利用住宿资源,申请不在校住宿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请务必于7 月20 日前关注“海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在公众平台下方菜单栏“学生服务”中点击“不在校住宿”功能,登记好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登记表》(可到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中下载),于入学报到后两周内交给研究生指导员。在校住宿研究生须自带被褥(被褥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 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每人每年280 元(如有变动,以大连市人社局实际收费标准为准),按照基本学制年限一次性缴齐费用,缴费事宜将于入学后另行通知。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医疗保险,而无法重复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请务必于7 月20 日前关注“海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在公众平台下方菜单栏“学生服务”中点击“自愿放弃投保”功能,登记好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填写《关于放弃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可到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中下载),于入学报到后两周内交给研究生指导员。
12. 所有新生可通过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平台——“海大研究生”掌握校园资讯,具体关注方式等相关信息见附件5。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20 年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20 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缴费方式告知书附件4:导师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基本助学金的办理流程
附件5:“海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7 月
附件1
录取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身份证号码: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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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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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考生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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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生受过奖励或处分和本人及亲属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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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政治表现及工作表现的介绍(考生所在单位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一、为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 元。新生入学后,中国银行将对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请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可在银行放款后缴纳学费。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贷款的研究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2. 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碳素笔,A4 纸,本人手写并签字);以上材料暂由学生本人保管,待学校发布通知后统一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
院统一组织办理贷款手续。
三、办理流程
1. 本人将申办材料提交学院;
2. 学院审核、学校审核、银行审核;
3. 学院统一组织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
4. 合同审核通过后放款。四、联系电话
0411-84726596(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3
各位新同学:
衷心祝贺您被录取为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
为方便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入学所需费用,以及发放相关奖助学金,依据学校与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签订的银校合作协议,将为同学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办理及开卡程序
中行为学生免费办理“中国银行海大校园卡”,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校将集中收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持卡可在当地中国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因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会与开户行相关信息绑定,如日后口令卡丢失或忘记密码,需联系开户行办理相关手续,为
保证顺利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您不要在当地办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仅需在柜台办理卡片激活并存款,存款金额不限,并同时修改初始密码(新密码使用中请注意保密,防止他人窥视或盗取)。卡片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码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2 位共6 位数字。为保证您的资金安全,请收到借记卡后立即在借记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用签字笔署名。在您开卡时,视为同意学校为您办理“中国银行海大校园卡”的合法性。
为了保证您的学费能够正常缴纳,到达学校后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借记卡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办理相关信息补录。为方便您日后业务的办理,大连黄浦路支行将为您激活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同时为您详细介绍该卡的使用方法和相关优惠政策。
二、缴费方式
微信平台支付:关注“大连海事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智能财务” “身份绑定”后,通过“缴费平台” “微信支付”选择支付项目,进行支付.
更多详情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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