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 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四)续贷(在校生)
1.贷款学生在一个学历阶段(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实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借款学生首次办贷与经办银行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后,本学历阶段(在读的专科,或本 科,或研究生)的往后学年续贷时,可以直接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
(五)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学生持贷款申请回执到校报到 后,经高校审核,贷款银行将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六)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金,但应足额 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 付利息。
五、特别提醒
(一)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6669客服电话咨询,也可以联系当地农村商业银行;
(二)学生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
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三)学生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携带用款回执单,用款回执单可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 务系统打印或向经办银行索取;
(四)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五)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 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六)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汇款账号:
账户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
开户行:建行城南支行
更多详情请咨询学校资助科: 0550-3854653,或登录学校学生处网站查询: https://www.chzc. ***/xsc/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联系电话: 0550- -3854670、3854672、 3854668
QQ: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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