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海外学习交流,根据我校学生海外交流助学金管理办法,拟启动2020-2021学年度海外学习交流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赴国(境)外的长期(一学年与一学期)交换生、短期(一周至三个月)交流生和参加国际或港澳台学术会议学生(原则上仅限参加线下课程学生),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以申请。
二、评审内容和资助额度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以及相关项目内容,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在学表现等进行评定。经评审合格后,视学生所赴的国家(地区),分别给予学生个人1000-5000元的助学金资助。
三、申请资格
1、参加学校发布的海外学习交流项目或经评审同意派出的项目,2019年9月20日至今按计划完成学业回校的在校生均可提出申请。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在境外无不良记录;
3、长期交换生必须符合国(境)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的语言和专业要求;
4、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者(含优本生项目)、校际协议互免学费交换生(出国项目)、在同一个学位层次内已申请过“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者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5、同一年度内既赴港澳台交流学习又赴国外学习者,不得重复申请助学金。
四、申请程序
1、申请学生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附学习总结(2000字左右),交所在学院审核并汇总。
2、出国项目:各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学习总结及《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助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于9月24日前交至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园区一号楼204室),并将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xchange@******.cn;
出境项目:各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助学金申请表》、学生总结及《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助学金申报汇总表》于9月24日前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园区一号楼309室),并将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mtexchange@******.cn。
五、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
请注意:我办不接收学生个人单独提交材料。请将申请材料交由学院汇总后提交至我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67865607(留管办)、董老师67861824(港澳台办)
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