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坐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45.2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开设40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609人,全日制在校生9113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组 长:谷道宗
副 组 长:徐庆俊、闵祥寨、韩业河、朱文辉、张玉法、满其伟、韦统友、王士柱
成 员:学院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学院纪委有关人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管理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普通类为1090人,退役士兵计划为100人,技术技能类170人。
第十三条 专业计划
1、普通类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夏季高考 |
春季高考 |
||||
1 |
护理 |
20 |
10 |
5000 |
|
2 |
助产 |
10 |
10 |
4600 |
|
3 |
药学 |
10 |
15 |
4600 |
|
4 |
康复治疗技术 |
10 |
15 |
4600 |
|
5 |
口腔医学技术 |
10 |
10 |
4600 |
|
6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
40 |
4600 |
考生应为普通中专护理专业学生 |
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5 |
4600 |
|
8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方向)合作企业: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校企) |
5 |
|
8800 |
校企 |
9 |
软件技术 |
5 |
5 |
4600 |
|
10 |
数字媒体技术 |
15 |
5 |
4600 |
|
11 |
数字媒体技术合作企业: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订单) |
5 |
|
4600 |
订单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 |
5 |
4600 |
|
1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合作企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订单) |
10 |
|
4600 |
订单 |
1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0 |
5 |
4600 |
|
15 |
物联网应用技术合作企业:青岛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订单) |
10 |
|
4600 |
订单 |
16 |
物流管理 |
5 |
5 |
4600 |
|
17 |
电子商务 |
5 |
5 |
4600 |
|
18 |
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合作企业: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校企) |
40 |
|
8800 |
校企 |
19 |
旅游管理 |
5 |
5 |
4600 |
|
20 |
旅游管理(高铁服务与管理方向)合作企业:北京商鲲教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校企) |
5 |
|
8800 |
校企 |
21 |
旅游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方向)合作企业: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校企) |
10 |
|
8800 |
校企 |
22 |
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合作企业:滕州宾馆、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济南泉盈大酒店(订单) |
10 |
|
4600 |
订单 |
23 |
电气自动化技术合作企业:山东汉旗科技有限公司(订单) |
10 |
|
4600 |
订单 |
2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5 |
4600 |
|
25 |
机电一体化技术合作企业:山东汉旗科技有限公司(订单) |
10 |
|
4600 |
订单 |
2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5 |
4600 |
|
27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 |
5 |
4600 |
|
28 |
工业机器人技术合作企业: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校企) |
10 |
|
8800 |
校企 |
29 |
矿山机电合作企业:山东隆源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订单) |
10 |
|
4600 |
订单 |
30 |
矿山机电 |
10 |
5 |
4600 |
|
31 |
煤矿开采技术合作企业:山东隆源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订单) |
5 |
|
4600 |
订单 |
32 |
煤矿开采技术 |
5 |
5 |
4600 |
|
3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5 |
10 |
4600 |
|
34 |
数控技术合作企业:青岛天信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校企) |
20 |
|
8800 |
校企 |
35 |
数控技术 |
15 |
10 |
4600 |
|
36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合作企业:徐工集团徐工道路机械事业部(订单) |
15 |
|
4600 |
订单 |
37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15 |
10 |
4600 |
|
38 |
模具设计与制造合作企业: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订单) |
20 |
|
4600 |
订单 |
39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0 |
5 |
4600 |
|
4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 |
10 |
4600 |
|
41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0 |
10 |
4600 |
|
42 |
无人机应用技术合作企业:北京韦加无人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校企) |
15 |
|
8800 |
校企 |
43 |
建筑工程技术 |
20 |
50 |
4600 |
|
44 |
建筑工程技术合作企业:天元建设集团(订单) |
20 |
|
4600 |
订单 |
45 |
建筑工程技术合作企业:山东万斯达智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 |
15 |
|
8000 |
校企 |
46 |
建设工程管理 |
20 |
10 |
4600 |
|
47 |
建设工程管理合作企业:山东万斯达智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 |
15 |
|
8000 |
校企 |
48 |
工程造价 |
20 |
10 |
4600 |
|
49 |
工程造价合作企业:山东万斯达智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 |
20 |
|
8000 |
校企 |
50 |
建筑设计 |
20 |
10 |
4600 |
|
51 |
建筑设计合作企业:湖北海天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校企) |
20 |
|
8000 |
校企 |
5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0 |
5 |
4600 |
|
53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合作企业:湖北海天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校企) |
15 |
|
8000 |
校企 |
54 |
工程测量技术 |
15 |
5 |
4600 |
|
55 |
会计 |
15 |
10 |
4600 |
|
5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40 |
|
4600 |
|
57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
15 |
4600 |
考生应为普通中专护理专业学生 |
58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
15 |
4600 |
考生应为普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
合计 |
1090 |
|
|
2、退役士兵类
序号 |
招生专业 |
夏季高考计划 |
春季高考 |
|
计划 |
科类 |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5 |
信息技术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0 |
5 |
机械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5 |
电工电子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15 |
5 |
建筑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 |
5 |
机电一体化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 |
5 |
汽车 |
合计 |
|
100 |
|
|
3、技术技能类
序号 |
招生专业 |
夏季高考计划 |
春季高考 |
|
计划 |
科类 |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0 |
10 |
信息技术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20 |
10 |
机械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10 |
电工电子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20 |
10 |
建筑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10 |
机电一体化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 |
10 |
汽车 |
合计 |
|
170 |
|
|
注: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因行业特点限男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报考条件
1、各类考生报名条件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2、报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春季高考类别考生应为普通中专护理专业学生。
3、报考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的春季高考类别考生应为普通中专护理专业学生或普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第十八条 报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在同一时间段内组织报名,二者不能兼报。
退役士兵、技术技能类考生参加单独招生报名,按照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流程进行。
第十九条 报名方式
2019年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平台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的报名平台,报名时考生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1937开头)及学院要求的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条 报名考试费12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信息确认、查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公示),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1、考生现场确认《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签订《2019年报考单独招生考试承诺书》(不需个人打印)。
2、考生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加考试。
3、高中(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其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
4、报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春季高考类别考生需提供普通中专护理专业学籍证明原件(由学籍管理系统出具并盖章)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的春季高考护理类别考生需提供普通中专护理专业学籍证明原件(由学籍管理系统出具并盖章)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凡在现场确认信息截止时间前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第二十二条 考试办法及安排
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高中阶段毕业生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凭学院签发的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学院单招考试,考试办法及安排如下: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类型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范围为高中教材基础知识,每科100分,共计300分),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考试类型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语言逻辑、心理素质、职业素养等。成绩以满分200分为上限。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报考专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成绩确定
高中阶段毕业生考生的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为两者之和。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考生的考试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所有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一类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按专业按总成绩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按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取。如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调入第二类专业使用。
第二类专业:除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以外的专业。按照这些专业招生的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低录取控制线,先录取控制线上的第二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按照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未被第一类专业录取的考生按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如总计划已满不予录取。
职业技能考试(面试)成绩100分(含)以下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七条 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详见专业列表。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实行免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第三十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金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一条 单招考生与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学习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 5391919 5650669
传 真:0632-5391918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0632- 5650850
邮 箱:zzkj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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