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作曲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一、须提交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 网上报名表(务必有免冠一寸近照并在报名表上签字,否则无效)。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须在网上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见博士招生简章下方的附件)。
4.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本院硕士毕业生免交);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交尽可能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假如修读过硕士课程,须提交成绩单。
5.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录取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并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录取前验硕士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 各专业方向须提交的专业材料
(1) 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不可缺免,另外两首作品体裁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
(2) 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须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此外报考复调、和声、音乐分析专业的考生须提交一首本人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报考配器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双管以上编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上述三篇学术论文中,须有一篇字数在1万字左右。
(3) 报考律学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正式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应不少于5千字,须附刊物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论文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
注:律学考生如为应届硕士生,毕业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交硕士论文题目、论文目录,以及1万字左右的硕士论文缩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节。
(4) 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
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一篇;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五首(音频文件CD及乐谱,至少有两部作品长度在十分钟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二至三首,真实乐器(或人声/或多媒体)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二至三首。
(5) 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
有关学术类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字数在三万字以上;提交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音频文件CD)。
备注:以上各方向所报材料需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加试
(一)报考作曲系非原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1. 律学方向:(1)中、西音乐史(含作品听辨);(2)音乐分析
2. 作曲、配器、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1)和声;(2)二十世纪音乐分析
3. 复调与音乐分析方向:(1)和声;(2)作曲
4. 和声方向:(1)作曲;(2)音乐分析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备注:加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进入正式考试环节。
三、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方向 | 初试 | 复试 |
作曲 | 1. 外语 2. 主科 3.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 | 1. 西方音乐史 2. 面试:作曲方向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分析8-10 首经典作品 |
配器 | 1. 外语 2. 主科 3.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本专业方向除外)与作曲(三重奏以上编制) | 1. 西方音乐史 2. 面试:介绍个人学习研究经历和成果;经典作品的配器分析 |
和声 (本年度暂不招生) | 1. 西方音乐史 2. 面试:和声听辨;介绍个人学术研究成果 |
音乐分析 | 1. 西方音乐史 2. 面试:介绍个人学习研究经历和成果;辨认8-10 首经典作品(含从十六世纪到二十世纪各种风格) |
复调 | 1. 西方音乐史 2. 面试:钢琴视奏;辨认5 首复调音乐作品的风格与技术(中世纪至现代);介绍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和学术研究成果 |
律学 (本年度暂不招生) | 1. 外语 2. 主科(含音律听辨测试) 3. 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 1. 中国音乐史 2. 面试:音律听辩;介绍个人学习研究经历和成果;考察其对相关知识的了解 |
电子音乐作曲 | 1. 外语 2. 主科 3. 电子音乐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音乐分析,配器,和声(同作曲专业) | 1. 西方音乐史(同作曲专业) 2. 面试:介绍个人学习研究经历和成果;电子音乐常识问答 |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 | 1. 外语 2. 主科 3. 电子音乐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音乐分析,和声(同作曲专业) | 1. 西方音乐史(同作曲专业) 2. 面试:介绍个人学习研究经历和成果;电子音乐常识问答 |
备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考试科目要求(本专业方向除外)
该科目每项考试时间分别为2 小时,总共 8 小时,分两次考试。
(一)和声:
1. 分析题:就所给的完整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中的段落进行和声分析,标出调性、和弦及相关的和声进行,并指出它的音乐风格或时代所属。
2. 写作题:为指定的高音声部或低音声部旋律,写作大小调风格的四部和声。
(二)音乐分析
1. 分析题:就所给作品画出曲式分析图示,小曲式单位为乐段或一部曲式。图示中要求包括准确的曲式名称,小节号,调式调性等内容。
2. 简答题:就已给作品,以主题核心材料与布局、写作逻辑与音乐风格、音乐写作手法等角度简要论述。
(三)复调
1. 写作题:二至四声部对位写作题1-2题,或二至四声部赋格曲片段写作。
2. 分析题:分析中型以上复调全曲或片段,用图示和文字加以说明。
(四)配器
1. 简答题:乐器法、配器法知识。
2. 分析题:分析所给音乐片段的配器手法。
3. 配器写作。
(五)作曲
根据所给音乐主题写作一个音乐片段(三重奏以上编制)。
原标题: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