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音乐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 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 以下音乐学方向的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 (2) 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120 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1.5 倍确定复试名单,若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初试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