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4066)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新增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专业,面向已参加报名的社会人员进行招生,现将相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制:三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教学地点名称 |
教学地点地址 |
01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8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4804工厂技校 |
湛江市开发区海滨大道中26号 |
018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年 |
2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4804工厂技校 |
湛江市开发区海滨大道中26号 |
020 |
软件技术 |
3年 |
3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4804工厂技校 |
湛江市开发区海滨大道中26号 |
009 |
数控技术 |
3年 |
30 |
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 |
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 |
01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0 |
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 |
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 |
024 |
会计 |
3年 |
30 |
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 |
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 |
030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年 |
30 |
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 |
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 |
033 |
产品艺术设计 |
3年 |
20 |
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 |
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 |
03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30 |
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 |
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 |
015 |
电梯工程技术 |
3年 |
20 |
中山市启航技工学校 |
中山市南区先施一路6号 |
010 |
数控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1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1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16 |
电梯工程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17 |
工业分析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1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1 |
软件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2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3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5 |
会计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6 |
工商企业管理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7 |
商务管理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8 |
市场营销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29 |
电子商务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31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32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34 |
产品艺术设计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03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10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 |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健康;
2.广东省户籍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或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广东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2019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第一批扩招等)已录取考生。
2.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读生(含类高等学历教育在读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读学生;
4.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个人报名条件,遵守诚信报考原则,若故意隐瞒、伪造个人信息影响报考和录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报名安排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
(一)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10月12日-15日17:00
1.考生登陆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cn/pgks,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计划类型选择“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一名考生仅可选择1类招生项1所院校1个专业)等信息后获取高考报名号。考生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选择“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项目进行相片采集(已获取2019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不用办理注册和相处采集,直接登录填写志愿);
2.考生核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无误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以及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我校办理报名资格复查手续。
(二)现场确认(即报名资格复核)
1.复核时间: 10月12日9:00至15日17:00
2.复核地点:博爱七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峻德楼B101或B104室;
3.复核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签名;
(2)学历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须提供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以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港澳台考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下岗失业人员的失业证明材料;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证明材料;
(5)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需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校在以上时间段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上交复印件即可),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招生院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五、考核安排
(一)测试形式及分值: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圴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文化素质满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满分值为60分,即测试满分值为100分。考生测试总分=文化素质分+职业技能分。拟录取考生测试总分不能低于测试满分值40%。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4类型考生免予文化素质科目测试,只考职业技能,满分值为60分。拟录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分不能低于职业技能满分值的40%。
取得与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相关奖项的考生,填写《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免试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优先录取到对口专业。
(二) 测试科目设置
1.文化素质: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人际交往等;
2.职业技能:主要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职业道德、逻辑分析能力等。
(三)考核时间:2019年10月19日
(四)考核地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广州考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湛江地区4804考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板芙镇工贸考点。
(科目考核时间、考场安排及考生准考信息等事项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六、录取安排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项目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专业低录取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拟录取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4类型考生除外)的测试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4类型考生,拟录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分不能低于职业技能满分值的40%,考生测试分达到录取分数要求者优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考生测试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成绩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可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2.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正式录取名单将于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培养方式
(一)采取“走读”上课模式,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本校负责。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0月12-15日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系统:http://www.***.cn/pgks) |
10月12-15日 |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学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
10月21日前 |
学校完成测试,并在学校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10月23日前 |
学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月24-26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学校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10月28日前 |
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
十、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校本部)0760-88269288、88268370;
(二)传 真:0760-88268371;
(三)电子邮箱: zsptzz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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