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系“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我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
2、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小组由不少于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专业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由1名博导担任组长,安排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后综合评议,按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通过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
2、本系于2018年12月中旬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我系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审核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面试
1、面试考核办法
(1)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报到时抽签决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2)考核可采取面试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或考生先陈述专家后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2、面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面试总分600分,360分为合格。
(1)科研报告(300分)
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2)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的测试)。
(3)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知识的考核:现场综合测试(200分)
(4)面试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情况适度调节。
四、录取与调剂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如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者。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网页:http://chinesezh.***.cn “研究生培养-招生信息”中查看。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专家组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中文系(珠海)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