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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年05月09日18:18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若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各学科方向或导师可自行确定复试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初试成绩按招生学科方向或导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细则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200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30分钟。

4、考核内容: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占分数40%),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占分数30%),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思想政治素质(占分数30%)等相关内容。

5、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c.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导师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中文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323

邮箱:zhshuh5@mail.***.cn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cn

附件1:中山大学中文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中山大学中文系

2019年5月9日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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