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2019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收免试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科
学科代码、名称 |
学科方向代码、名称 |
备注 |
0827核科学与技术 |
01核能科学与工程 0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03核技术及应用 04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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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6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01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全日制) |
此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仅接收我院推免生。 |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9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我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如被我院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的,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一份写上“×××(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复试录取
免试生的报名录取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一)程序
1、申请者(报名学科为“核科学与技术”者)须于2018年9月26日23:59前将申请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档,按“本科院校名称-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ifcen_postgrad@***,我院将对材料进行预审并邮件通知结果(我院将视报录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为2018年10月10日23:59)。
2、申请者须于9月22日至2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3、申请者须于9月28日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
4、“核科学与技术”复试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第二轮复试暂定于2018年10月12日), “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复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10月11日,报到地点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F311,具体安排请留意后续通知。
5、申请者须于收到拟录取通知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拟录取。
(二)复试
1、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一进行面试,每位免试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如果免试生人数较多,则分组进行复试。
3、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其评分,考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复试分数,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三)体检
复试合格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尽可能在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请见附件),体检结果迟须于10月17日前交回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我院对申请者分学科按复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587
电子邮箱:ifcen_postgrad@***
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F311(邮政编码:519082)
附件:
1、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doc
2、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doc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2日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法核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