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额及导师
1、我院获中山大学2019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作为硕博连读培养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共1个。
2、招生导师名单如下:梁玉成。
二、招生原则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和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坚持“择优选拔,优质培养,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在我校或其它原“985工程”高校获得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在全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为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通过导师的全面考核,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四、资助方式与额度
1、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有关规定,获本计划资助研究生的资助总金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构成。
2、本计划的资助金按12个月发放,资助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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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博生 |
平均58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70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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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生 |
平均3600元/月 |
平均56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平均6300元/月 |
44000元/年 |
68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76000元/年 |
五、申请、考核及录取
1、达到条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请将《中山大学2019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术成果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扫描版)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4点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heren2011@***)。请压缩相关申请材料并以“申请专业+姓名+电话”命名,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我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邮件通知本人)。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
2、对考核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考核,择优确定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名单。
3、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免试硕士研究生。
4、其他相关工作参照中山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文件执行。
五、相关说明
1、 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者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2、 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3、 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均需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本计划资助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本计划资助。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招生管理-博士招生-文件下载”处下载本文,网址:http://ecampus.***.cn/zsuyy/
4、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读期间考核办法将另行公布。
5、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