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小组确定复试比例进行差额面试,初试成绩按导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安排及资格审查
专业 |
地点 |
报到时间 |
社会学 |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楼102室(西北区501栋) |
5月21 日下午2:30 |
人类学、民族学 |
人类学系马丁堂 |
5月 20日下午3:00 |
考古学 |
人类学系马丁堂资料室 |
5月 21日上午8:30 |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导师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 020-84113115
邮箱:sheren2011@***
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cn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018年4月28日
附:复试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http://ssa.***.cn/article/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