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成立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
2、学院按照统招类别、专项类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原则上由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学院按照导师组成立多个面试考核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
3、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材料审核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1:3左右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通过材料审核者,均具有笔试资格。
3、学院于2018年12月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思想道德、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核于2018年12月下旬进行。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进入综合考核者(学院网站公示名单)均需报到
1、报到时间:12月26日(周三)9:30 - 11:30
2、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文科楼307室
3、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⑵、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审核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
章)。
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⑷、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 (内 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材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笔试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笔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进行全面考察。笔试按所报一级学科分类进行考试。“外语”、“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含经典著作、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基础”(统招系列由招生导师按二级学科方向命题,专项系列由学院统一命题)合并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3.5小时,总分为300分(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100分)。
- 对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学院网站公示名单)
- 时间:12月26日(周三)2:00 - 5:30
-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文科楼(具体地点报到时公布)
- 参加笔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名单的确定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并且笔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者,均具有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将于12月27日下午在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12月28 - 29日(具体分组面试时间另行公布)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中山大学文科楼会议室。(具体各个面试考核小组地点另行公布)
(3)面试顺序: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
【注】请考生携带身份证,8:00在文科楼301办公室室抽号,按照抽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面试。
3、面试考核办法
(1)面试考核工作由各面试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由1名博导担任组长,安排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2)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
(3)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教师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考核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4、面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面试总分为300分。
(1)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能力、翻译能力等的测试)。
(2)业务能力考核(200分)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考生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参加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对研究计划进行陈述并答辩。
四、录取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考核总成绩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统招计划及国家专项计划(国家急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各招生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及面试者。
(2)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
http://mkszyxy.***.cn/index.htm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告信息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