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学术学位,理学,总分300 分,政治/外语50 分,业务课(1)75 分,业务课(2)90 分),由我院按学科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物理海洋学方向:
复试比例为按学科方向的复试人数:学科方向招生计划
(扣除推免生录取的学生数)=0.53; 海洋化学方向:
复试比例为按学科方向的复试人数:学科方向招生计划
(扣除推免生录取的学生数)=1.40; 海洋生物学方向:
复试比例为按学科方向的复试人数:学科方向招生计划
(扣除推免生录取的学生数)=1.57;海洋地质方向:
复试比例为按学科方向的复试人数:学科方向招生计划
(扣除推免生录取的学生数)=2.40。
复试时间为2019 年3 月19 日——2019 年3 月21 日(2019
年 3 月 19 日 8:00 报到,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 2)。
2. 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跨院、跨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时间为2019 年3 月下旬,调剂公告(具体调剂信息)会通过我院官网及时发布另行通知。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名称 |
方向名称 |
总计 划 |
已招推 免生 |
考试招收 计划 |
复试人 数 |
复试比 例 |
备注 |
海洋科学 |
物理海洋学 |
23 |
6 |
17 |
9 |
0.53 |
上线生源不够,拟接受校 内外调剂 |
海洋化学 |
9 |
4 |
5 |
7 |
1.40 |
/ |
海洋生物学 |
22 |
8 |
14 |
22 |
1.57 |
/ |
海洋地质 |
9 |
4 |
5 |
12 |
2.40 |
/ |
5.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时间等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 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 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
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
2. 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 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调整或增加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 分。
1. 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占复试总分的 20%)
1) 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考试时间:2 小时
3) 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00 分)(占复试总分的20%)考试形式: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 小时,分专业进行
专业英语笔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300 分)(占复试总分的60%)
1)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和外语水平(含口语、听力)。
2)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 分钟。
3) 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按专业方向分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生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b.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其他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考生按原报考的专业科目参加笔试、复试,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二次复试,二次复试将带入报考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后一
次计。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招生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 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300 分)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网站发布。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研究生院将于2019 年5 月20 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招生办公室李老师电话:0756-3668257
邮箱:
(二)申诉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招生办公室李老师电话:0756-3668257
邮箱: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19 年3 月13 日
附件: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