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和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凡报考我院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专业学位)专业,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者,具有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抄录“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
2.检验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或有效的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综合面试,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为主。复试的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网站发布。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电话:0756-3668662
邮箱:chengzsh@mail.***.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党政办公室
电话:0756-3668661
邮箱:xuyyi@mail.***.cn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cn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1.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含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流程等内容)
相关附件:
1、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生复试录取指引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