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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实施细则

  2019年01月31日08:20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9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将接收2019级“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含优生优培硕博连读生和优生优培直博生),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一、招生计划及导师

招生院系:大气科学学院
招生名额:5名(2名作为直博生培养、3名作为硕博连读免试硕士生培养)

2019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导师名单

招生单位

计划数

其中:

导师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直博生

硕博连读免试硕士生

大气科学学院

5

2

3

杨崧、范绍佳、董文杰、温之平、戴永久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总金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构成。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2016年7月修正)。
2、入选“优生优培”资助计划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硕士阶段第一学年获资助额度为44000元/年,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500元;学业助学金每月2500元(学校投入1500元/月,导师配套1000元/月)。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发放12个月。
硕士阶段第二学年获资助额度为68000元/年。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每月4000元(学校投入2500元/月,导师配套1500元/月)。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发放12个月。

进入博士生阶段且通过博士论文开题后,第三、四学年获资助额度为76000元 /年。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万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1000元; 学业助学金每月4500元(学校投入2500元/月,导师配套2000元/月)。 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每年发放12个月。第五学年获资助额度为70500元/年。 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万元, 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每月4500元(学校投入2500元/月,导师配套2000元/月)。 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发放11个月。

3、入选“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直博生,第一学年获资助额度为70000元 /年。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万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每月4000元(学校投入2500元,导师配套1500元/月)。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发放12个月。

第二、三、四学年获资助额度为76000元/年。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万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每月4500元(学校投入2500元/月,导师配套2000元/月)。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每年发放12个月。

第五学年获资助额度为70500元/年。其中,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万元, 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每月4500元 (学校投入2500元/月,导师配套2000元/每月)。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发放11个月。
具体资助额度详见附件。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获得“985工程”高校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为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通过导师的全面考核,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四、申请及考核
1、达到条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包括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术成果证明等。按要求将电子版材料于9月17前发送至liuying28@mail.***.cn
2、我院及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来校进行考核9月21日。考核办法参照《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8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3、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免试硕士研究生。
4、其他相关工作将参照《中山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

五、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3、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在读期间考核办法将另行公布。
4、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296


原标题:2019年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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