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z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校为开展试点高职院校之一。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收中职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1 | 护理(620201) | 3年 | 护理 | 6410 |
2 | 助产(620202) | 3年 | 助产 | 6410 |
3 | 药学(620301) | 3年 | 药剂 | 6410 |
4 | 中药学(620302) | 3年 | 中药剂 | 6410 |
5 | 医学检验技术(620401) | 3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6410 |
6 | 医学影像技术(620403) | 3年 | 医学影像技术 | 6410 |
7 | 康复治疗技术(620501) | 3年 | 康复技术 | 6410 |
8 | 中医康复技术(620503) | 3年 | 中医康复保健 | 6410 |
教材费:预收750元/学年,毕业前多退少补。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条件的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员工;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已被2019年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提升计划。
三、报考办法
1.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以职业技能考核为主。报考考生身份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审核,符合高考补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测试,择优录取。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为10月8-15日,考试时间初定为10月20日前,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我校官网发表的动态信息。
2.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3.报名办法:凡报读我校的考生,10月8-15日按指引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高考报名、志愿填报。
四、考试费收费标准
专项招生考试包含文化素质测试及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号》[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收取文化素质测试25元、职业能力考核130元,合计155元/人。
五、考核和录取
专项招生考试采取笔试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考试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技能考核,考试满分值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占40分,职业理论考试占60分,考试大纲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不低于考试满分值的40%。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通过第二次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相同专业班级。
六、人才培养和毕业证书
1.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采取“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我校安排的教学点集中上课。
2.学制:3年。
3.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相应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电话: 0758-2857067
学校网址:http://www.***/
原标题:2019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