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完成“高职扩招一百万”的民生任务,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全市高职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12号)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考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填报代码5062
第四条 学院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北碚校区)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箭滨二路1126号(巴南校区)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 报 名
第九条 单考单招报名资格
凡符合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本次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并按物价标准收取报名费。
考生于
5
月
9
日
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公告和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
招生专业、计划数、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w.***.cn。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一条 考试手续办理
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双科目均免试的考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综合试卷,笔试考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
5 月 18 日上午
,时长120分钟,考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双科目均免试的考生除外),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学院分专业类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和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各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需求按面试与实操两种形式选择测试方式,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
5 月 18 日下午
,测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生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
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 其他
录取过程中,我院承认二志愿考生在一志愿学校参考的终成绩。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3.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第十六条 免试录取
(一)双科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两科均免试。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可两科均免试录取。
(二)单科免试
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专业技能测试单科免试。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30分计(如考生自愿选择参加了各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则以两者分数较高的成绩计),但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终按照总分(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排名,结合既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教育类型及待遇
学院属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试点院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过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
-
9 月1 日
入学。
第十八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单考单招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申诉渠道: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
宋
老师 联系电话:023-68315197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68315865 新生咨询QQ群号:
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