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结合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二、教育部代码:10870
三、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办学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
八、学院简介:
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和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学前教育系、人文社科系、艺术设计系,招生专业40个,面向全国21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9000余人。
学院历经35年的改革发展,教育教学成果丰富,2013年被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确立为“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和“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6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高职单招招生对象
凡符合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本次高职单独招生。
第四条:高职单招学历性质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五条:报名及考试须知
1、报名时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在各区县招办报名(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3、考试方式:由学院自主出题,自主划线,自主录取
4、考试事项:
考试科目 |
文化素质测试 |
职业技能测试 |
|
分值(总分600分) |
200分 |
400分 |
|
考试形式 |
机考(30分钟) |
面试 |
|
考试地点 |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江北校区)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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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2019年5月18-19日 |
上午8:00--下午17:00 |
|
考试说明 |
◆只需报考我院第1志愿的考生来校参加考试。 ◆报考第2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我院认定考生的第1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采取滚动考试,先到先考。 |
|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学院招生代码:5031
总计划:612名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每年 |
Z5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6200 |
Z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6200 |
Z7 |
旅游管理 |
3年 |
5800 |
Z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年 |
6200 |
Z9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年 |
6200 |
ZA |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
3年 |
6200 |
ZB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6200 |
ZC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6200 |
ZD |
空中乘务 |
3年 |
6200 |
ZE |
航空物流 |
3年 |
6200 |
ZF |
园林工程技术 |
3年 |
8000 |
ZG |
酒店管理 |
3年 |
5800 |
ZH |
电子商务 |
3年 |
5800 |
ZI |
工程造价 |
3年 |
6200 |
ZJ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3年 |
6200 |
ZK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3年 |
6500 |
ZL |
会计 |
3年 |
5800 |
ZM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6200 |
ZN |
软件技术 |
3年 |
11200(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
ZP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6200 |
ZQ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6200 |
ZR |
数控技术 |
3年 |
6200 |
ZS |
物业管理 |
3年 |
5800 |
ZT |
飞行器制造技术 |
3年 |
6200 |
ZU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6200 |
ZV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年 |
6200 |
ZW |
汽车电子技术 |
3年 |
6200 |
ZX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年 |
6500 |
ZY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年 |
6200 |
ZZ |
市场营销 |
3年 |
5800 |
第七条:录取原则
一、学院成立高职单招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专家评审组及招考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招的选拔录取工作。全面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思想品德、特长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
二、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4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9月报到进校后,可自愿参加海南航空有限公司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可就读“海南航空订单班”。该“订单班”学生顺利毕业后,50%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选录入空中乘务员岗位,50%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选录入地面服务岗位就业。《空中乘务(海南航空订单班)》每年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另外收取技能培养费用(此费用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五、高职单招录取依照各专业划定的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专业间计划可作调整,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六、报考我院为第2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我院认定考生的第1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七、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第八条:录取结果查询
5月22日-27日期间我院依照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将所有考生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录取专业等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可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查询录取结果。
第九条: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另:
1、《空中乘务(海南航空订单班)》每年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另外收取技能培养费用(此费用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软件技术(与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共建)、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共建)专业学费每学年为11200元,学费暂定,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3、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与浙江华为、重庆同镀教育、重庆百行智能数据共建)专业学费每学年为12500元,学费暂定,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二、学院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四、学院通过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帮扶贫困生。
五、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其他须知
一、学生就读校区安排:【江北校区正在进行校前区域改造,个别专业就读校区可能存在调整】
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一、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空中乘务、航空物流、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一、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3、其余专业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二、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三、我院各项招生信息内容及录取结果查询一切以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六、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邱老师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023-6760715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编:4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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