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2019 年单招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12 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9〕45 号)文件精神,为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保障2019 年高职单招校考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科学化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一)成立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新才
副组长:何超、郭万斌
成员:许亚非、陈新业、陈锦连、李果、彭世界、张海鹰、冉小平、周福亮、高云、王冕、谭周财、杨开平、贾文杰、汪杰、范辛义、彭丽莉、伍国福、何志红、周正辉、巫英士、周俊华、孙小川、张运来、陈程、殷源、马涛、崔艳清、齐云霞、周述勇。
(二)各小组工作职责
1、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 组长:彭世界
副组长:周述勇
成员:任峰、汪小妮、于万雨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实施单招招生宣传计划,协调招生计划的落实;负责制订招生简章、单招章程、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单招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
2、考务组(教务处) 组长:周福亮
副组长:叶颖娟、贾文杰、张亮
成员:程文熠、梅芳、王哲、曾冬梅、张璐、胡倩、刘田义、高新毅
主要职责:按照要求制卷,负责试卷的保管及送达;负责组织协调各考场的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保障考生网络打印准考证,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3、纪检监察组及巡视组组长:汪杰
成员:陈晓辉、李姝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与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监督检查及巡视工作。
4、咨询接待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组长:冉小平、彭世界
副组长:周述勇
成员:孙小川、张运来、陈程、殷源、马涛、崔艳清、齐云霞、任峰、汪小妮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来电咨询,给予解答报考相关问题;负责考试期间解答考生关于单招考试的相关问题。学生处负责困难学生宿舍统筹安排、校内志愿者征集管理与服务培训(校内党员服务总站骨干30 名),负责受理考生关于助学贷款、参军入伍手续咨询等相关事宜。
5、录取组(招生办公室) 组长:彭世界
成员:周述勇、任峰、汪小妮
职责: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及“十公开”、“六不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录取工作,对录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重大事宜和突发事件等。
6、安全保卫组(保卫处) 组长:谭周财
成员:王忠荣、李文政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7、后勤保障组(校办、总务处) 组长:张海鹰、杨开平
成员:彭锦华、周文瑾、骆宏兵、王青、文苹、徐孝宾、张兰方主要职责:校办负责:具体负责校考期间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就
餐、住宿、饮用水、用车调动等;总务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备用寝室准备及安排,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休息点、医疗服务点等后勤保障。
8.氛围营造组(宣传部)
组长:高云成员:邹晓
主要职责:负责校考期间宣传物品制作与发放,考试标识等校园氛围营造、典型宣传报道等。
(一)符合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一)报考时间
2019 年 5 月 9 日 9 时至 5 月 16 日 18 时。
(二)报考与缴费方式
未参加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区县招考机构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于5 月9 日9:00—16 日18:00 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公告和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 个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 个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9 年 5 月 17 日 14 时至 20 时,已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或重庆招考信息网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报考,登录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官网(网址:)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1. 命题组成员:由考务组推荐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执行。
2. 命题依据: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12 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9〕45 号)文件精神。
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600 分。
其中文化素质测试(200 分),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
(含社会常识)、认知能力、心理素质等,测试内容为语言与逻辑知识、数学应用能力、思想品质与心理健康状态等。满分200 分,时量
90 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400 分),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理解认知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 400 分。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备注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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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测试 |
5 月 18 日上午 9:0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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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只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参加考试(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参 加考试)。 |
5 月 19 日上午 9:0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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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0 日上午 9:00~10:30 |
医药卫生类及外地考生备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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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测试 |
5 月 18 日 11: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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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9 日 11: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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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0 日 11:00~12:00 |
医药卫生类及外地考生备考 |
(三)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于5 月21 日9:00-15:00 登录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官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5 月21 日至22 日12:00 期间向重庆房地产职业学考务组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终裁定,联系电话023-61691816。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于2019 年5 月18 日9 时至5 月
20 日12 时,向我校单招考务组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认定后以免试
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2019 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时根据排序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不得再参加2019 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三)我校于5 月 22 日将所有考生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
录取专业等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对于未被第1 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提供
给考生第2 志愿院校,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相关院校须于5 月24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录取专业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对于经过上述两轮录取后仍未完生计划的部分高职院校,可针对未被录取考生再次组织生源、划定分数线、实施录取,并于5 月27 日前完成相关录取手续。未被第1 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后
续志愿院校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1 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 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市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二)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汪老师
投诉监督:023-61691811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3-61691898、61691897、61691896行政复议:023-61691899
招生传真:023-61691896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 号邮政编码:401331
本方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19 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试环节实施方案
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方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和专项技能测试)。具体如下: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 分)+职业技能测试(400 分),总分600 分。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5 月 18 日-20 日 9:00—10:30。
2、职业技能测试:5 月18 日11:00—5 月20 日12:00(具体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笃学楼(学校北门入口处)。
三、考试费用:本次单招考试本校不收任何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类型: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项技能测试)。
五、考试内容及范围:
1、文化素质测试(200 分)
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含社会常识)、认知能力、心理素质等,测试内容为语言与逻辑知识、数学应用能力、思想品质与心理健康状态等。满分200 分,时量90 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400 分)
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理解认知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400 分。具体项目测试环节如下:
(1)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 分):用3-5 分钟做简短自我介绍(如:姓名、年龄、爱好、家庭情况、性格特征以及自我评价等);
(2) 职业能力技能测试(300 分):现场抽题并回答(如:涉及个人对社会、人生以及个人价值的基本态度,对所报专业的认识与理解,对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问题)。
六、文化素质测试考试须知
1、参考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准备参加考试。
2、考生只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参加考试(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参加考试)。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各种移动通信设备、耳机(如有听力问题的考生需提前向学校申报)、书籍、纸张、报纸等不可带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需按监考教师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
3、考试时考生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不可调为震动或者静音模式。
4、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
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 分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考试的,可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场。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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