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2019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联招工作行为,保证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文名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Law”。学校网址为:http://www.zuel.***,学校国际代码为:10520。
第三条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成立于1948年8月,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专案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联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招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计画,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港澳台教育中心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和实施港澳台地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监察部全程对联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报名资格
第九条考生可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资讯网”,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报名。
第四章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十条2019年全国联招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进行预报名,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第五章 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后,6月中下旬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填报志愿网址与网上报名网址一致。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六章招生计画与录取
第十二条2019年,我校计画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70人(终名额以联招办统一公布的全国联招招生计画为准),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画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我校华侨港澳台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的专业)录取按照学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各专业招收名额,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依据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再与其他填报该专业为第一志愿的学生成绩进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依此类推,直至检索完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已录满,将根据学生填写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处理,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被录入其他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我校将注明该生退档原因并将其档案退回至联招办。
第十四条 我校的优势学科金融学和会计学的录取程式与上述其他专业类同,但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90分。若学生联招考试总分高于500分且第一志愿填报会计或金融,可适当放宽数学单科成绩至85分。如有同分考生填报同一相关专业志愿,在专业名额即将满额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数学得分较高者。
第十五条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施。从2018年起,实行网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仅录取普通本科批次,联招办按招生院校各类别、科类招生计画的1:1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我校。学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上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专业及说明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画说明 |
1 |
国际政治 |
文理兼类 |
4年 |
本次免试招生计画总数为70人。 因计画招生总数有限,专业数量较多,不进行按专业划分招生计画数。为避免考生盲目选择、专业过度集中,原则上每个专业的招生数量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酌情再议。学校择优录取且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
|
2 |
经济学 |
文理兼类 |
4年 |
||
3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文理兼类 |
4年 |
|
4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 |
文理兼类 |
4年 |
|
5 |
法学类 |
法学、民商法方向、涉外经贸法方向、政府法制方向、刑事司法方向 |
文理兼类 |
4年 |
|
6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商务英语 |
文理兼类 |
4年 |
|
7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学、网路与新媒体 |
文理兼类 |
4年 |
|
8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行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
文理兼类 |
4年 |
|
9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
文理兼类 |
4年 |
|
10 |
会计学 |
文理兼类 |
4年 |
||
11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类 |
4年 |
||
12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兼类 |
4年 |
|
13 |
统计学类 |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资料科学与大资料技术 |
文理兼类 |
4年 |
|
14 |
经济统计学 |
文理兼类 |
4年 |
||
15 |
金融数学 |
文理兼类 |
4年 |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壹年。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内地(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学费及生活费
重点学科 |
RMB5,850/每年 |
一般学科 |
RMB4,500/每年 |
住宿费 |
RMB1,200/每年 |
注:教育部每年为港澳台学生设立高额的奖学金。其中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等:特等19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100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160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270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同时港澳台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各类优秀奖学金。 |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
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递区号:430073
咨询电话:+86-27-88387058、88385157
传真:+86-27-88385157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
二○壹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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