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接收专业和接收计划
2019年工商管理学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不超过90人,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终确认人数为准,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方向 |
4 |
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方向 |
5 |
国际贸易学 |
10 |
企业管理公司管理方向 |
9 |
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方向 |
3 |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
9 |
电子商务 |
6 |
营销管理 |
10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 |
旅游管理 |
6 |
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
2 |
土地资源管理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运营管理方向 |
3 |
国际商务 |
6 |
资产评估 |
7 |
农村发展 |
2 |
农业管理 |
2 |
合计 |
90 |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或研招校园日的考生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请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9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并于9月28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我院推免生将从2018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财智工商分营和工商管理学院第一届研招校园日活动的考核名单中择优录取。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9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并于9月29日08:00点开始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9月28日24:00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于9月29日17: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逾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学院在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将于9月29日17:3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
5.确定拟录取名单
(1)学院9月29日17:00点开始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已接受复试通知的夏令营优秀营员发出“待录取”。考生须在9月30日08:00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2)学院根据推免计划和考核成绩择优确定研招校园日考生待录取名单,并于9月30日08:00点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9月30日16:00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6.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详见学校财务部的收费公示(链接:http://cwc.***.cn/3074/list.htm)。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cn/145/list.htm)。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3.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规则排序位列前10%:(1)学术学位硕士新生按一级学科区分进行排序;(2)专业学位硕士新生按相同考试科目区分进行排序。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cn
微博:http://***/znufeyzb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88387813、、
3.校纪委
电话:027-88386336,邮箱:j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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