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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

  2019年07月09日09:4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财政税务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信息公开:http://csxy.***.cn/2018/0928/c4967a200312/page.htm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接收专业

我院三个硕士专业可接收全日制推免生,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为50人。招生专业如下:

财政学——全日制学历科学硕士——20

税收学——全日制学历科学硕士——_5

税__务——全日制学历专业硕士——25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请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9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符合条件者,请于9月28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9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将于9月29日8:00开始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发放复试通知批次安排:

第一批:通过财政税务学院夏令营的优秀营员

第二批:通过财政税务学院校园日活动的考生

第三批:其他考生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学院在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将于9月30日17:0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已参加夏令营和日活动的考生无需再参加复试,但需按本章程要求接收和确认通知

5.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报到时间10月8日上午8:30-下午17:00 报到地点:南湖校区文泉北402

复试时间安排:10月9日上午笔试 下午面试

除夏令营和日活动考生外,其他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报道时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复试内容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40分,专业水平4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20分),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7.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夏令营、日活动拟录取通知将在9月29日20:00后发出,请务必在9月30日15:00之前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其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发放待录取通知,自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可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

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推免生可参评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7.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8.“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管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9.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0.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cn

邮箱:yjszsb@***.cn

微博:http://***/znufeyzb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

电话:027-88386486

3.校纪委

电话:027-88386336,邮箱:jcc@***.cn

 

七、参考书目

笔试参考书目:


020203财政学

1030财政学

1、《财政学原理》,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庞凤喜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1月第5版

0202Z2税收学

1031税收学

1、《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庞凤喜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1月第5版。

2、《财政学原理》,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433税务(专业学位)

1032专业综合

1、《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庞凤喜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1月第5版。

2、《税法》艾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版;

3、《财政学原理》,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4、《税收筹划(修订版)》,薛钢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年1月。


原标题: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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