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
戏剧影视文学 |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编导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音乐学、 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书法学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