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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8日16:09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我校分别与新西兰国立北方理工学院、新加坡博伟教育学院等国外院校 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新西兰国立北方理工学院是政府公办,中国教育部认 可其颁发的语言培训、学位、文凭等相关证书的高等院校,我校毕业生可以  申请该校多个专业的留学,去年我校14级学生肖君伟顺利拿到了该校烹饪专 业大专的学历,现留新西兰工作;新加坡博伟国际教育学院与我校建立2+n的  合作模式,互认学分,学生前两年在我校就读,第三年起到新加坡读书和实  习,可获得高级大专以及本科文凭。截止目前,我校已有45名学生到新加坡

关于做好我校 2019 年

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9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教 学〔 2019 〕 1   号 )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6   号 )及《广东省招 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 2019   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安排工作的通知》 ( 粤招办普〔 2019 〕 35   号 ) 等文件精神,为确 保我校 2019   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安排

我校今年面向全国 12   个省 (自治区) 招生,录取时间为 7 月 12~31   日 ( 附件 1) 。请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同志安排好假期 工作。

二、录取工作原则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录检监督

1.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 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统筹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


2. 设立学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小组( 附件 2), 对录取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录取秩序,保证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3.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   个不 得”的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招生录取责任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 纪行为,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招生信息“十公 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实施招生录取的“阳光工程”。

(三)加强招生工作队伍管理,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1. 学校招生录取人员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和进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录取任务。

2. 要严格遵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9   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仲教字〔2019〕15   号 ) ,恪守招生工作“六不准”、

“十项禁令”,按要求进行考生阅档和录退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四)加强信息管理,确保录取信息安全

1. 各院(部) 、各相关单位加强网上录取设施和条件保障, 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及时调整安全设置, 防止木马病毒感染和黑客非法入侵。

2. 学校招生信息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和使用权限,分阶段及 时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和发布录取 信息。属于阶段性保密的信息,在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漏。对违反信息管理规定,擅自泄漏、篡改信息的单位或个 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五)优化招生服务,提高学校招生服务质量


正确把握录取工作环节的宣传时间、内容和方式,分阶段、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诉手续,耐心热情接待信访, 化解录取过程的矛盾;做好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手册等准备工作,   积极宣传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学校的奖助学举措。

三、录取工作人员的选派

1. 各学院要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原则上有招生计划的、 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学院党总支书记参加录取工作。

2. 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数超过 400 人的学院可增派一位中层干部参加录取工作( 附件 2)。

上述人员确实不能参加的,需选定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参加录取,录取工作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

四、召开录取工作会议

1. 会议时间:为确保我校 2019   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顺 利完成,现定于7  月8  日10:00  在海珠校区教学楼409  会议室召开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2. 参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成员、各学院现场录取工作人员及学校办公室、纪委、宣传部、 保卫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财务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等部门及 单位负责人。

五、录取后续工作

(一)下载录取学生信息

1. 录取期间各学院须及时下载本学院学生电子档案,用于 查阅和分班编学号、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


2. 新生电子档案属保密材料,不能随意公开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做好新生分班和学号数据编制工作

1. 各学院统一编制新生学号,于 8   月 15   日前将填写好的

“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分 班 表 ” 发 送 到 教 务 处 教 务 科 邮 箱

),发送时请留下学号编制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2. 学号请按照“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学号编制规定

(2019 年)”方法编制,分班样表可参考“新生入学报到分班表

( 2 0 19   版 ) ”。具体编制规定及分班表可登录教务处网站,在“教 务下载→学籍学位下载”处下载。

 

附件:1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9   年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9   年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 工作安排

3. 普通高考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   个不得”、

“十公开”、“六不准”、“十项禁令”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9   年 7   月 6   日

 

 

 

附件1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省份

类别

投档、录取时间

生源省(自治区)第二批本科

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广东

美术

模拟投档: 7 月 12 ~ 13 日

录取: 7 月 13 ~ 14 日

文化科 280 分,术科 205 分

 

普通

模拟投档: 7   月 12 ~ 14   日 高分优先录取: 7   月 15 ~ 17   日

本科线上录取: 7 月 18 日

高分优先:文科 546 分,理科 495 分;

本科批次:文科 455 分,理科 390 分

 

湖南

美术

 

7 月 29 ~ 31 日

文化科 382 分 , 术科 230 分

 

普通

理科 448 分

 

 

河南

 

美术

 

7 月 12 ~ 15 日

 

文化科 350 分,术科 206 分

普通

7 月 25 ~ 28 日

理科 385 分

 

 

湖北

 

美术

7 月 18 ~ 22 日

文化科 311 分,术科 185 分

普通

7 月 26 ~ 30 日

理科 388 分

 

山西

美术

7 月 27 ~ 28 日

文化科 337 分,术科 220 分

普通

7 月 27 ~ 29 日

理科 432 分

江西

普通

7 月 23 ~ 29 日

理科 449 分

广西

普通

7 月 21 ~ 22 日

理科 347 分

贵州

普通

7 月 25 ~ 28 日

理科 369 分

安徽

普通

7 月 25 ~ 28 日

理科 426 分

福建

普通

7 月 29 ~ 30 日

理科 393 分

云南

普通

7 月 25 ~ 29 日

理科 435 分

海南

普通

7 月 17 ~ 22 日

理科 539 分

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动,以各省(自治区)录取系统通知为准;

生源省份第二批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是指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有招生计划、该省治区)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而非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的出档线。


附件2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小组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录取工作。

一、 阅档审核小组

一)广东省录组 长:朱立学

成 员 : 石 玉强、刘   兵 、 李 伟东、梁 雪莲 、 叶远 兰 ;管 理 学院 、 经贸学院 、 城 乡建 设学 院 、 信息 科 学与 技术 学院党 总 支书 记及 一名中 层 干 部 , 其他学 院 党总 支书 记

负责工作:广东省具体的电子档案分档、审阅、拟提交等工作。

(二)外省录取组 长:朱立 学

成 员:石玉 强、刘   兵、梁 雪 莲、 叶 远兰; 有 外省 招生 任务的 学院

党总支书记

负责工作:广东省外具体的电子档案分档、审阅、拟提交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小组

组 长:李海 燕 成 员:刘 兵

负责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和信访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接待各种形式的来访;对电话、信函、上门、网络等咨询给予解释,同时及时反馈信访问题。

三、宣传工作小组

组 长:曾献尼

负责工作:招生录取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招生录取宣传氛围。


四、录取机房、设备、网络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尹国 强、 刘双印 、 陆 谊

负责工作:招生录取主场的选址 ( 海珠校区英东楼计算机机房为主录 取场) ;招生软件的安装及网络环境的保证;录取期间网络的畅通和电力 的供应;同时,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需建立值班制度,充分利用 “ 高校 招生安全检测平台 ” ( 网址:http://***.cn)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及时 调整安全设置;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管理系统 ( 数据 ) 的绝对安 全,防止不实信息和小道消息的传播。

五、安全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石锐金

负责工作: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负责录取现场英东楼的安全稳定;安排保卫人员在英东楼七楼值班,录取人员佩戴 “ 招生工作证 ” 入场, 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录取现场。

六、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潘伟明

负责工作:协调录取现场横幅悬挂、标语张贴和备用电力供应、录取现场的卫生、绿化环境布置等录取综合环境准备工作;掌握新生床位数, 以便及时调整招生计划数。

七、体检审核小组

组 长:刘炫斯

负责工作:对阅档过程中发现体检有疑问的考生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八、学校内外联络工作人员

组长:陈志强

负责工作:学校录取现场与省招办之间的联络。


附件3

普通高考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

十公开六不准十项禁令


 

 

 

一、普通高考招生“八项基本要求”

 

1. 深化高校招生 “ 阳光工程

2. 严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

3.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4. 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

5. 加强招生信息管理

6. 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的考生资格审查

7. 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

8. 做好新生报到入学工作

二、普通高考招生“30 个不得”

 

1.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 “ 点招 ” 录 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2. 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

3. 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

4. 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 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

5. 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6. 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


校投放考生档案。

 

7. 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 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8. 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

9. 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

10. 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

11. 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12. 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 宣传。

13. 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 整计划。

14.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15. 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 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16. 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 考生。

17. 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 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

18.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19. 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 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20. 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 “ 签订预


录取协议 ”“ 新生高额奖学金 ”“ 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 ” 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21. 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 的任何费用。

22. 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 录取考生。

23. 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 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24. 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 的考核活动。

25. 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 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 ( 系、 部等部门 ) 独立负责。

26. 不得未经考核发放专业合格证或圈定合格名单。

27. 高校、内设学院 ( 系、部等 ) 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 应试培训。

28.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29.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0. 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 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三、招生信息“十公开”

 

1. 招生政策公开。

2. 高校招生资格公开。


3. 高校招生章程公开。

4. 高校招生计划公开。

5. 考生资格公开。

6. 录取程序公开。

7. 录取结果公开。

8.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9. 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10. 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四、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

 

1. 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 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 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 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 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

6.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五、高校招生“十项禁令”

 

1. 严禁省级招办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指名投放考生档案。

2. 严禁省级招办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

3. 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等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4. 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 任何费用。

5. 严禁高校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且未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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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招生现场咨询活动。

 

6. 严禁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 订 “ 预录取协议 ” 或以 “ 新生高额奖学金 ” 、 “ 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 ” 等承诺吸引生源。

7. 严禁高校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 至欺骗考生入学。

8. 严禁高校无计划录取或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 规发放录取通知书。

9. 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 录取考生。

10. 严禁军事院校未经教育部批准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 “ 地方委培生 ”

或 “ 自费生 ” 。

,其中13级的冼少芬同学已经本科毕业,留在新加坡工作,14级徐文龙 高级大专毕业后,目前在新加坡莱佛士酒店工作。

原标题:2019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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