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类 | 省级(包括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门(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6分 |
县市级一、二、三等奖 | 12分 |
文艺比赛类 | 省级以上(包括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门(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美术、书法、演讲、辩论项目的比赛;集体项目非主唱、主舞等减等计分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6分 |
县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2分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 | 20分 |
|
二级 | 16分 |
体育比赛类 | 国家级前八名 | 20分 | 限体育、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门(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省级前三名 | 18分 |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 | 16分 |
地市级前八名、县市级前三名 | 12分 |
荣誉称号类 | 国家级、省级 | 2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其它相当的荣誉 |
地市级 | 16分 |
县市级 | 12分 |
职业技能比赛类 | 省级以上(包括省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地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16分 |
县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12分 |
职业技能证书类 | 高级工及以上 | 16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以上各项中的比赛、竞赛成绩的认定需为考生代表学校、地市等单位参加且在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获得。考生在同一项目(关联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记取高分值的奖项;考生在多个计分项目获得计分的,其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
原标题:2019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素质特长计分项目及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