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具有百年商业职业教育历史。学校占地面积569亩,分为滨江校区和德胜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三章 免试保送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
第四条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
(1)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参加浙江省高职单独考试报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中学需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比赛项目所属模块内的三个专业,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等关键信息。首批须于5月20日前(在截止日期之前寄送到我校,逾期不再办理),第二批(仅限2019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22日前(在截止日期之前寄送到我校,逾期不再办理)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B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当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一式两份)
(B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一式两份)
(B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我校招生就业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网上公示。
(3)我校将于当年5月20日、7月22日分两个阶段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将本校拟录取的免试升学学生数据库上报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4)具体模块可对应申请的专业见附件1。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奖学金
第五条 凡符合“优秀中职免试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受限制。
第六条 录取学生可获新生奖学金,并可申请出国(出境)专业研修学习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大赛一等奖颁发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学金10000元/人),大赛二等奖颁发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奖学金5000元/人),大赛三等奖颁发新生奖学金三等奖(奖学金2000元/人),入学后颁发证书及奖学金。如因学生中途退学或学习成绩不合格导致退学的,奖学金将被追回。
出国(境)专业研修学习奖学金资助标准:
(B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经选拔,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专业研修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者,学校一次性给予资助5000元/人。
(B2)新生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经选拔,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专业研修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者,学校一次性给予资助4000元/人。
(B3)新生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经选拔,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专业研修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者,学校一次性给予资助3000元/人。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八条 考生应严肃、诚信地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六章 其他
第九条 我校对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成功保送至我校的考生与其他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一切同等学习条件。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职单独考试。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310053
招生办公室:0571-58108888、58108080
学校网址: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cn
招生官方微信订阅号:zjbczs
监督电话:0571-58108031、58108032
附件1:
技能大赛类别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
赛项 |
专业分类 |
对照免试申请专业 |
全国 职业 院校 技能 大赛 |
烹饪技能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会计技能 |
会计 |
现代物流技能 |
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
职业英语技能 |
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 |
艺术专业技能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漫设计 |
电子商务技能 |
电子商务、移动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 |
酒店服务技能 |
旅游类(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 |
电工电子技术技能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工业控制 |
数控技能 |
附件2-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19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