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及研究生院关于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http://yjsb.***.cn/2018/0930/c4739a269422/page.htm,为保障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综合培养质量,决定对在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及其它培养情况进行中期考核。
结合学校要求与学院实际,人文学院将对2016级(含2015级延期考核)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中文以二级学科方向为单位组织考核,历史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考核。学院将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科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检查学分
学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在管理系统查阅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是否符合培养要求:基本学分满31,学位公共课7,学位平台课6,学位专业课6,专业选修课6,跨学科选修课2,专业实践、学术活动3,本科助教1;检查管理系统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是否审核通过。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
注:必修环节中的“专业实践”、“学术活动”,须学生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后,联系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评分,系统才会自动生成学分3。
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考核论文初稿
(一)认真准备论文初稿
论文初稿完成后,请学生根据本专业考核组的老师人数,打印相应份数的论文(每份论文封面处均要求有导师的审核签字),提前交给考核组的每一位老师,于所在专业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论文初稿考核。
(二)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
该考核表前五项内容须学生本人填写完整,第六条即论文初稿,请附论文初稿于表后。然后将考核表与论文初稿一起提交给导师审核,并请导师填写第七条内容,即:导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1.学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2.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4.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学生将已填写并导师签字后的考核表交给专业联络人,专业联络人收齐后,于考核前3天交到研办,以便考核小组现场检查,参考评分。
(三)考核组织形式
以学科为单位,集中组织各专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学科负责人任组长。
1.学生着重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对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做出评价,包括对已有工作评价以及对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工作的评价。
3.考核小组听取汇报,检查中期考核表、论文初稿,对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报告陈述等方面进行评分,并给出考核结果:A.通过,继续攻读(90-100分);B.小幅修改,继续攻读(70-89分);C.大幅修改后二次检查(60-69分),2个月后可二次检查;D.不合格,限期整改(60分以下),需延期半年。其中,考核结果为C+D的研究生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总人数的10%。
后,考核小组对学位论文提出总体意见和建议,对中期进展综合评价,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报告会后,研究生根据考核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和完善论文。
(四)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果为A或 ,进入论文下一环节,即论文预评审;考核结果为C,但被认为可以继续完成论文者,可以在二个月后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再次考核(即二次考核)。若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必须延长学习年限;考核结果为D,延期半年。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不合格且被认为无法按完成论文者,应劝其退学。
三、检查2份《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情况
(一)凡个人“基本情况”与“培养计划”及其他栏目未填写的均须补充完整;成绩单复印件1份粘贴第6页处。
(二)凡有“导师意见及签名”的地方须请导师填写签字;“学位点意见”“专家组长签名”“学科负责人意见”等须在考核中及时完成,并请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其他“学院意见”、“分管院长签名”、“辅导员意见”、“研究生秘书签名”可统一上交后,由研办转发签署。
(三)培养手册按以上要求填好以后,由各专业联络人检查并收齐,于12月20日前统一交到研办审核。
四、检查硕士生学术讲座听课卡(不少于10次)是否填写完整,学术报告1份。
完整的学术讲座听课卡复印件1张/人(原件本人保存);学术报告1份/人,模板见附件。学术报告须A4纸打印,内容应包括报告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报告内容(格式可参考学术期刊投稿要求)等。各专业联络人收齐,于12月20日前大班长上交给研办。
五、检查硕士生实践活动总结1份
撰写在读期间任一次的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总结1份。模板详见附件。各专业联络人收齐,于12月20日前大班长上交给研办。
附件:1.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
2.浙江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示例模板(2010修订).doc
3.人文学院培养管理规定(含学位论文写作格式 2016年6月修订).doc
4.人文学院 学术报告表.doc
5.人文学院 专业社会实践表.doc
研究生办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2016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