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nrollmentPolicy
招生对象、学制及学历
1、初中应(历)届毕业生:高级工专业学制5年,技师专业学制6年。
2、中职对口专业应(历)届毕业生:高级工专业学制2年,技师专业学制3年。
3、技师学院毕业生获取相应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浙政发I 2005 ]41号)。
4、本着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院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展大专或本科“技能+学历”的教学,经考核合格,同时取得相应专科/本科学历。
二、技师学院毕业生待遇
1、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2、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3、根据宁波市人社局相应文件,技师学院毕业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等(以省市政府文件为准)。
三、收费和奖励情况
1、根据国家政策,我院学生中级工段三年免学费;第四年起(高级工段、技师段)按政府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2、经评选,综合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奖学金;参加国家、省、市技能大赛获奖者,学院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3、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前两年(中技二、三年级)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元/学期。
四、报考时间与要求
1、招生时间:每年4月至7月,省内外考生皆可根据专业意向来校咨询报名。
2、各地应(历)届考生可在中考后持中考分数卡(网上平台能查实分数亦可)或毕业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来校报名。
3、宁波大市范围内考生及本地生源须通过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我院相关专业,按规定程序录取。
4、宁波大市外初中毕业生,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请直接持相关学业证明材料和职业资格证来校报名。
五、其他
根据浙江省人社发(2009) 75号文件,各专业可在浙江省范围内招生;各专业均有一定自主招生名额,欢迎全省各地考生报考。
- 校办公室电话:(0574)87113668 传真:87113668
- 招生办:(0574)87115228 8711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