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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05月10日17:04  浙江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为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正高职称的教师组成;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有关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并将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组长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正高职称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同时配备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的专家2人,独立组织开展对考生外语能力(听力与口语)的测试与考核。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公布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资格审查小组由原则性强、对工作负责的人员组成,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组员不得少于3人;

2、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单相应位置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资格审查单;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为5月16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向考生公布。

(二)确定复试人选

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由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个类别的考生组成。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无须参加初试考试,但需提交申请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其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普通招考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审查材料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综合面试

采取学生口头汇报与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作详细记录。

2、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计算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为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

(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综合面试×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

2、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计算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上。

3、“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计算

“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计算按当年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执行。

4、各类考生复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结合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并结合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3、2019年我院计划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个类别博士研究生共37人,材料科学与工程计划招生20人,纺织科学与工程计划招生17人,各学科及类别实际招生人数以终录取人数为准。学院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分开排序),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和违规处理

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招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1-86843889,邮箱:zstucfyjs@***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受理电话:0571-86843082或86843073,邮箱:yz@***.cn;

浙江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受理电话:0571-86843028,邮箱:jcs@***.cn。

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2019年5月6日

 


原标题: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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