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2月27日―4月8日14点)
报名入口(建议电脑填报):
2.浙江省考试招生报名系统:
注意事项:
1.请使用原高考报名时的证件号和密码登录,不要注册。
2.字段“素质特长记分说明”:无符合赋分条件的写“无”,有符合赋分条件的,则完整填写奖项名称:含年份、项目全名、获奖名次、(个人/团体),多个奖项之间用“;”隔开。举例:XX年XX月获XX大赛XX等奖(个人)。
二、入围查询及缴费(4月10日-13日)
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登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查询入围名单,第一轮入围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1日进行缴费,递补考生于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3日进行缴费。
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40元/人,提前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三、现场确认(4月19日)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资格。现场确认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2019年提前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艺术设计类专业提供,其它类别无需提供。报考园林工程技术的考生无色弱无色盲,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考生无色盲。若无法提供高考体检反馈单,须出具无色盲、色弱的证明原件一份,证明可由具备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
(4)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无身份证,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且证明上须有照片,不可用户口本不可替代。)
(5)素质特长申请表(经高中学校盖章)、素质特长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综合素质测试(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考试。证件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须与高考报名的姓名一致。
各专业综合测评科目表
生源类别 |
专业(方向)名称 |
测试科目 |
普高 |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中美合作)、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 |
物理(力学) |
普高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视频面试 |
普高 |
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 |
无领导小组面试 |
普高 |
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美术基础 |
建筑类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文化基础(语数) |
机械类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文化基础(语数) |
电子电工类 |
城市信息化管理(智慧城管) |
文化基础(语数) |
计算机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城市信息化管理(智慧城管) |
文化基础(语数) |
文秘类 |
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 |
文化基础(语数) |
工艺美术类 |
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化基础(语数) |
五、素质特长分(4月19日现场确认时递交)
《素质特长分申请表》(经高中学校盖章)现场确认时提供给素质特长窗口查验,逾期提交佐证材料者不予受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赋分高分值不超过20分。
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项目计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
素质特长分标准表
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二等奖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三等奖 |
15分 |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个项目 |
体育比赛 |
省级前八名或地市级前三名 |
2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篮球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地市级四-八名 |
10分 |
六、学院提前招生各时间节点
时间 |
内 容 |
2月27日―4月8日14:00止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zsw.***)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下载《报名确认表》备用。 |
4月10日-13日 |
入围查询及缴费 |
4月19日 |
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 |
4月20日 |
综合测评测试 |
4月24日 |
成绩查询 |
4月24日-25日 |
成绩复核 |
5月7日 |
招生院校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9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0日 |
招生院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1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2日 |
招生院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3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4日 |
招生院校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5月16日 |
结束网上录取 |
七、咨询热线
招生录取相关问题请咨询:0571-82871234,82606765。
招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