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提前招生章程,现将申请素质特长分的相关信息做以下温馨提醒:
为鼓励考生全面综合发展,入围考生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的学习、技能、体育比赛中获奖,可根据下表标准申请素质特长分。除注明的竞赛外,学会、协会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赋分高分值不超过20分。
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项目计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
素质特长分标准表
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二等奖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三等奖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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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个项目 |
体育比赛 |
省级前八名或地市级前三名 |
2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篮球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地市级四-八名 |
10分 |
提出素质特长分申请的考生,在4月19日现场确认后,前往素质特长分申请台提供《素质特长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复印件(A4大小规格),并查验原件。
考生若有相关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2871234,82606765。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