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凡具有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力以上的人员(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安排高职招生计划77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招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二级分院 | 学费参考(元/年)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8 | 3年 | 交通学院 | 6600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39 | 3年 | 鉴湖学院 | 6000 | |
合计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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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以上为去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19年具体收费根据当年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志愿填报
第七条符合2019年浙江省高职扩招人员(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本省当年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人员均可报考我校,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省内外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第八条志愿填报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
第九条报考缴费:考生需缴报考费140元/人。
缴费方式如下:
1、网络缴费: 7月11日08:00 - 12日16:00前,通过我校招生网链接的“缴费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缴费:考生也可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时缴费。
招生考试考场编排以缴费与取得准考证为依据,未缴报考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所缴报考费一概不退。
第五章现场确认
第十条考生信息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时间:7月13日(上午)08:00-11:00。
2、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3、考生信息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缴费凭证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4、考场确定: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缴费凭证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号及考试顺序号。
5、准考证打印:由我校教务处现场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考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同时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加盖我校教务处公章后生效。
第六章测试
第十一条测试办法:学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对象为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对于第二志愿填报的考生,我院承认第一志愿测试院校的成绩,根据第一志愿测试院校的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学院招生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
1、测试形式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等。
2、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 7月13日(下午)13:30-17:00。
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第十三条成绩查询与复核
7月16日08:30-16:30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登录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查询。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当天16:30前到学校教务处提交核分申请,由学校教务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核查考生分数。
第七章体检
第十四条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学籍有关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第八章实施进程安排
第十六条进程安排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网络缴费 | 7月11日08:00-12日16:00前 |
2 | 补缴费,确定考场和打印准考证。 | 7月13日(上午)08:00-11:00 |
4 | 测试 | 7月13日(下午) 13:30-17:00 |
5 | 成绩查询及复核 | 7月16日08:30-16:30 |
6 |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 | 7月25日前 |
第九章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考生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75-88009038、88009010
E-mail:zjipcjw@***
第十章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具体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应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有可能作为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考生的招生考试信息发布以及录取通知书邮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确保准确、畅通。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5)88009064 / 88009128 / 88009130 / 88009125
88009063(传真)/ 88009123
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1/88009098
学校网址: http://www.***
微信订阅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