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经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和科研创新能力,了解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发展潜力,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长:苏为科
副组长:钟为慧、陈云峰
成员(按姓氏笔划):王鸿、王普、李庆勇、苏为科、肖春、杨根生、陈云峰、陈素红、钟为慧、谢媛媛
秘书:余红丽
纪律监督:陈云峰
三、招生名额:我院总共招生名额为15名(包括5名硕博连读生和4名申请考核制学生)。
四、复试办法及内容
1、复试分数线
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2、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与实验技能、专业外语听说译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其中专业知识与实验技能考核环节需要考生以PPT形式(每人3-5分钟)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基本情况,简要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提问,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专业外语听说译能力考核环节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与翻译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占复试总成绩的3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根据比例折算出终复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每一个考生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和复试成绩(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50%:50%;
2、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8:30开始
2、复试地点:新教1014(专业组)、新教1006(专业外语和综合素质组)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5月10日上午8:00,地点新教1010。
资格审查所须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9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9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02)2号)规定要求执行。
所有攻读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需要体检的考生可以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医院体检中心203体检,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周一-周五)下午13:30-16:00。注意事项:1、抽血无须空腹。2、参加复试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同时缴纳60元体检费。3、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必须注明报考学院、清楚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准考证号等项目。4、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至发表处。5、玉泉校区医院联系电话:87951103或87951619.
考生也可以选择至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校外体检的(除浙大玉泉校区医院),请将体检表提交到相应学院,由相应学院统一交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九、咨询与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余老师88320320 申诉:陈老师88320307
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录:复试名单(按姓氏笔划)
王 喆、艾阳文、刘汉宇、邹大江、李凤燕、杜 峰、宋胜杰、张 灼、胡 旭、洪伟勇、黄盈瑞、褚姝含
相关表格.rar
原标题: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