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改革文件要求,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纪律检查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郑仁朝
成 员:王雷(兼纪律检查)、汪钊、钟卫鸿、薛亚平、靳远祥、马骏
秘 书:邬浙艳
学院招生、调剂咨询电话:0571-88320765 邬老师
学院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名额 | 学习形式 |
生物工程 学院 | 071005微生物 | 10 | 全日制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0 | 全日制 | |
083600生物工程 | 20 | 全日制 | |
081703生物化工 | 20 | 全日制 | |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专硕) | 18 | 全日制 | |
085238生物工程(专硕) | 33 | 全日制 |
1.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要求
微生物学(071005)按总招生指标的1:1.3确定考生复试分数线。微生物学(071005)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单科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单科要求;总分≥319。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按总招生指标的1:1.3确定考生复试分数线。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单科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单科要求;总分≥321。
生物工程083600、生物化工081703、轻工技术与工程085221、生物工程085238: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复试A类考生单科及总分要求。
2.各专业复试时间:
微生物学(071005)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
笔试时间:3月26号上午8:00开始,笔试地点朝晖校区生物楼2楼
面试时间:3月26号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
笔试时间:3月28号上午8:00开始,笔试地点朝晖校区文荟楼101
面试时间:3月28号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生物工程083600(学术型):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笔试时间:3月24号上午8:00开始,笔试地点朝晖校区子良A221
面试时间:3月24号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生物化工081703(学术型):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笔试时间:3月24号上午8:00开始,笔试地点朝晖校区子良A221
面试时间:3月24号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轻工技术与工程085221(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笔试时间:3月24号上午8:00开始,笔试地点朝晖校区子良A221
面试时间:3月24号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生物工程085238(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笔试时间:3月24号上午8:00开始,笔试地点朝晖校区子良A221
面试时间:3月24号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详见分专业复试方案
(1)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学位点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录音录像、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要妥善保存备查。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按1:1.3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生物化工、生物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专硕四个专业一志愿考生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复试A类考生单科及总分要求进入复试。调剂批差额复试比例参照调剂工作的差额说明执行。每批次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复印件;
②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出示工作年限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9月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9月1日前毕业);
⑥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出示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本人政审表;
5.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6.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但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加试科目请参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复试的主要方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含: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三方面。其中,在英语方面,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能力;在专业素质能力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综合素质和能力方面,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社会实践等内容。
由于考虑到各专业的差异性,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专业复试方案。
7、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
1、调剂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各专业第一批拟调剂人数:
生物工程(083600)3人、生物工程(085238)6人、轻工技术与工程(085221)11人
3、调剂申请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遴选依据: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确定调剂名单。
5、第一次调剂系统时间:生物工程(083600)、生物工程(085238)、轻工技术与工程(085221)为2019年3月21日16:00开始,时间不少于12小时。如有其他批次调剂时间视复试进展提前网上公告调剂系统时间。
6、调剂差额复试比例按1:1.5确定各专业调剂复试人员名单。
7、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统一进行或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月25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3月26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3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
另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电话:0571-88320884邮箱:wanglei@***.cn
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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