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督查员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 长:林 强
副组长:鄢 波
成 员:王定江、乐孜纯、余昶、林强、周明华、施建青
督查员:张隽
三、招生名额
学院 | 专业 | 学习形式 | 招生名额(含推免生) |
理学院 | 数学 | 全日制 | 12(含推免生1人) |
理学院 | 物理学 | 全日制 | 19 |
理学院 | 光学工程(学) | 全日制 | 6 |
理学院 | 光学工程(专) | 全日制 | 34 |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理学 | 290 | 41 | 62 |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 270 | 39 | 59 |
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 | 270 | 39 | 59 |
2、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
物理学:3月22日 上午10点开始
数 学:3月27日 下午13点开始
光学工程(学硕):3月27日 上午9点开始
光学工程(专硕):3月28日 上午9点开始
(2)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1)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进行分批复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详见http://www.yz.***.cn/details.asp?tid=6&id=785,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主要形式和基本内容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方向或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能力(满分30分)+专业素质能力(满分3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7、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拟调剂人数:
学院 | 专业 | 拟调剂人数 |
理学院 | 数学 | 2 |
理学院 | 物理学 | 17 |
理学院 | 光学工程(学) | 5 |
理学院 | 光学工程(专) | 15 |
(3)调剂申请基本条件: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入学之后不得再调整学习方式。
(5)调剂系统第一轮时间为3月21日13:00-3月22日上午12:00,若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仍余额,调剂系统将进行第二轮,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考生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1:1.5的比例,综合考虑考生的考研成绩、所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和本科期间的科研创新成果等因素,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为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每一位考生,与考生的沟通联系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进行。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则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六、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各复试批次内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体检
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月25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3月26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3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
另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需要注意的是: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臧老师
电话:0571-85290653
邮箱:zanghe@***.cn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理学院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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